铅治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态环境部 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 -1- 目录 前言 30 1适用范围 3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1 3术语和定义 31 4评价指标体系 32 5评价方法 44 6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46 2—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 动铅冶炼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 护和改善环境,特制定铅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 生产先进(标杆)水平;Ⅱ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产准入水平;Ⅲ级清洁生产水平为清洁生 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 协会、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轩昂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圣洁环境 生物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起草人:林星杰、杨奕、楚敬龙、刘楠楠、郑洁琼、李艳萍、周裕高、邵朱强、 徐春方、李丹、杨媛媛、李扬、郑中华、赵义武、卢笛、杨柳、史汉祥、张青玲.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