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89.2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024-02-08发布 2024-08-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4789.22-2024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4789.22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 本标准与GB/T4789.22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一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采样; 修改了检样的处理; 修改了检验. I GB4789.22-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调味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调味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调味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 2设备和材料 2.1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洁和 无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采样钻、剪刀、镊子等. 2.2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 洁、无菌、干燥.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检验前充分混匀.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 管、采样瓶等. 2.3其他用品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采样 3.1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4789.1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或 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一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预包装调味品 3.2.1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的固态、半固态调味品,或小于或等于1000mL的液态调味品,取 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 3.2.2独立包装大于1000g的固态、半固态调味品,或大于1000mL的液态调味品,可采集独立包 装,也可用无菌采样工具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 3.3散装或现场制作调味品 用无菌采样工具从5个不同部位采集样品,放人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一件食品样品. 3.4样品的贮存和运输 按照GB4789.1的规定执行.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