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89.4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 坚果与籽类食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2024-02-08发布 2024-08-08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GB4789.46—2024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4789.24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糖果、糕点、蜜饯检验》中的蜜饯检验 部分和GB/T4789.33一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粮谷、果蔬类食品检验》中的果蔬类食品检验 部分. 本标准与GB/T4789.24一2003和GB/T4789.33一200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一修改了范围; —修改了设备和材料; 删除了培养基和试剂; 修改了采样; 修改了检样的处理; 修改了检验. I GB4789.46-20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 坚果与籽类食品采样和检样处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鲜果蔬及其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的采样和检样处理.本标准不适用 于以果蔬为原料的饮料或冷冻饮品. 2设备和材料 2.1采样工具 采样工具应使用不锈钢或其他强度适当的材料,表面光滑,无缝隙,边角圆润.采样工具应清洁和 无菌,使用前保持干燥.采样工具包括搅拌器具、采样勺、匙、刀具、采样钻、剪刀、镊子等. 2.2样品容器 样品容器的材料(如玻璃、不锈钢、塑料等)和结构应能充分保证样品的原有状态.容器和盖子应清 洁、无菌、干燥.样品容器应有足够的体积,使样品可在检验前充分混匀.样品容器包括采样袋、采样 管、采样瓶等. 2.3其他用品 包括酒精灯、温度计、铝箔、封口膜、记号笔、采样登记表等. 3采样 3.1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 采样原则和采样方案按GB4789.1的规定执行. 采样件数”应根据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执行,每件样品的采样量不小于5倍检验单位的样品量, 或根据检验目的确定.以下规定了1件食品样品的采样要求. 3.2预包装生鲜果蔬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 3.2.1独立包装小于或等于1000g的固态或半固态生鲜果蔬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 取相同批次的独立包装. 3.2.2独立包装大于1000g的固态或半固态生鲜果蔬及制品、食用菌制品、坚果与籽类食品,可采集 独立包装,也可用无菌采样器从同一包装的不同部位分别采取适量样品,放人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 3.3散装果蔬及其制品或现场制作果蔬制品 应用无菌采样器从5个不同部位分别现场采取适量样品,放入同一个无菌采样容器内作为1件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