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60.10 CCS W 1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6097-2023 代替GB/T6097一2012 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 Sampling method for testing of cotton fibers 2023-09-07发布 2024-04-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6097-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6097一2012《棉纤维试验取样方法》,与GB/T6097一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范围(见第1章,2012年版的第1章); b)更改了批样、实验室样品、试验样品和试验试样的定义(见3.1、3.2、3.3、3.4 2012年版的3.1、 3.2、3.3、3.5); c)删除了“试验棉条”术语和定义(见2012年版的3.4); d)增加了“按批试验、按样试验”术语和定义(见3.5、3.6); e)增加了“取样流程图”(见图1); f)更改了天平的称量范围和分度值(见5.3 2012年版的5.3); g)增加了其他类型成包棉纤维抽样方法和数量规定(见6.2.2); h)删除了异性纤维抽样方法和数量规定(见2012年版的6.2.2); i)增加了实验室样品取样分类,将实验室样品取样数量和方法在按批试验、按样试验和科学试验 及其他方面特殊需要等三种类型下分别进行了规定,增加了避免抽取切割纤维的规定和方 法,增加了按样试验的取样数量和方法,更改了“科学试验及其他方面特殊需要”取样数量(见 6.3 2012年版的6.3); j)删除了原棉疵点、成熟度、马克隆值、断裂比强度、含糖、长度、线密度、长度整齐度、短纤维率等 棉纤维测试项目试验样品取样数量规定(见2012年版的6.4.1.1、6.4.1.2、6.4.1.3、6.4.1.5、 6.4.1.6、6.4.1.7、6.4.1.8、6.4.1.10) 增加了试验样品个数及质量由相应检测项目试验标准确定 的规定(见6.4.1.3); k)删除了“用纤维混合器制备试验样品”“制备步骤”中用纤维引伸器制备试验棉条规定(见2012 年版的6.4.3.2.2.2); 1)更改了用纤维引伸器制备试验样品棉条(见6.4.3.2 2012年版的6.4.3.1),在用纤维引伸器制 备试验样品(试验棉条)中增加了使用纤维混合器制备好的试验样品制备试验棉条的方法[见 6.4.3.2.2的b)]; m)增加了试验试样取样方法(见6.5.2.1、6.5.2.2、6.5.2.4); )更改了试验试样取样方法(见6.5.2.3、6.5.2.5、6.5.2.6 2012年版的6.5.1.2.1、6.5.1.2.2、 6.5.1.2.3、6.5.1.2.4); o)删除了试验试样抽样按照“按批检验抽样”和“逐包检验抽样”的分类规定(见2012年版的 6.5); )删除了逐包检验抽样规定(见2012年版的6.5.2、6.5.2.1、6.5.2.2、6.5.2.3、6.5.2.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纤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13)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安徽财经大学、巴音郭楞蒙古自治 州检验检测中心、石河子纤维检验所、昌吉州纤维检验所、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纤维检验所、陕西省纤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