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100 C52 GBZ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300.37—2017 代替GBZ/T160.28—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Determination of toxic substances in workplace air- Part 37:Carbon monoxide and carbon dioxide 2017-11-09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GBZ/T300.37—2017 前 言 本部分为GBZ/T300的第3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160.28一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无机含碳化合物》. 本部分与GBZ/T160.28一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一氧化碳的气相色谱法中,采用了采气袋采样: —增加了待测物的基本信息;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要求和方法性能指标.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徐伯洪. 一氧化碳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本溪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曲正和.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WS/T173—1999; GBZ/T160.28—2004. I GBZ/T300.37—2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1范围 GBZ/T300的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一 氧化碳的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本部分适用于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210.4职业卫生标准制定指南第4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的测定方法 3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基本信息 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基本信息见表1. 表1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基本信息 化学文摘号 化学物质 分子式 相对分子质量 (CAS号) 一氧化碳 630-08-0 CO 28 (Carbon monoxide) 二氧化碳 124-38-9 C02 44 (Carbon dioxide) 4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的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法 4.1原理 空气样品抽入不分光红外线气体分析仪内,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选择性吸收各自的红外线;在一定 范围内,吸收值与其浓度呈定量关系.根据吸收值测定一氧化碳或二氧化碳的浓度. 4.2仪器 4.2.1采气袋,容积为1L~10L. 4.2.2空气采样器,流量范围为0mL/min~500mL/min或二连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