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1.060 CCS Y 78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547-2021 代替QB/T4547一2013 皮鞋防寒性能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rmal protection of leather shoes 2021-12-02发布 202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547-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4547一2013《皮鞋防寒性能技术条件》,与QB/T4547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b)删除了鞋底低温屈挠性能要求(见2013年版的4.1); c)删除了帮面低温耐折性能要求(见2013年版的4.3); d)增加了“整鞋低温屈挠性能”的要求、试验设备、试验方法和内容(见4.1、5.1、6.1); )更改了防寒性能执行的标准及测试方法的选择(见6.2 2013年版的5.2); f)删除了检验规则里的检验分类、抽样数量和检验项目表(见2013年版的6.1、6.2.1、6.2.2); g)更改了产品检验结果的判定(见7 2013年版的6.2.3); h)删除了型式检验时机(见2013年版的6.3).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皮鞋分技术委员会(SAC/TC305/SC1)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国家鞋类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温州)、郑州市双 凤鞋业有限公司、新百丽鞋业(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叶正茂、刘强、周纲、任蕾、张景武、苗洁、王宁、张贤策、李冰. 本文件及其所替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3年首次发布为QB/T4547一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QB/T4547-2021 皮鞋防寒性能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皮鞋防寒性能的要求和检验结果判定,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一般穿用的防寒皮鞋. 本文件不适用于安全、防护及其他特殊用途的防寒皮鞋. 其他鞋类产品的防寒性能可参照执行本文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03一2017鞋类术语 GB/T20991一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 GB/T21284一2015鞋类整鞋试验方法保温性 GB/T22049鞋类鞋类和鞋类部件环境调节及试验用标准环境 ISO20344:2011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Personal protective equipment-一Test methods for footwear) 3术语和定义 GB/T2703一201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要求 4.1整鞋低温屈挠性能 4.1.1在(-20士2)℃环境下,屈挠角度(50±1)°,在鞋底前掌屈挠部位预割口5mm 屈挠4万次 后鞋底割口裂口长度应≤15.0mm 折后鞋底无新裂纹,帮面不应出现裂浆、裂面、破损等情况,不应 出现帮面分层、涂饰层分层,帮底、围条、沿条、底墙结合部位无开胶,鞋底无开胶,复合底无脱 层.鞋底、底墙涂饰层不应出现龟裂、脱落. 4.1.2天然皮革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