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1.060 CCS Y78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673-2023 代替QB/T2673一2013 鞋类产品标识 Labeling for footwear product 2023-07-28发布 2024-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673-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B/T2673一2013《鞋类产品标识》,与QB/T2673一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 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产品名称”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2 2013年版的5.1.2); b)更改了“材质”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4 2013年版的5.1.4); c)更改了“产地”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5 2013年版的5.1.5); d)更改了“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6 2013年版的5.1.6); )更改了“执行标准编号”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7 2013年版的5.1.8): f)更改了“质量等级”的标识内容要求(见5.1.9 2013年版的5.1.12); g)删除了“三包规定”“生产日期”“颜色”的标识内容要求(见2013年版的5.1.7、5.1.9、5.1.10); h) 更改了“鞋”“包装(含吊牌)”的标识要素要求(见5.2.1、5.2.2 2013年版的5.2.1、5.2.2); i)删除了“外包装”的标识要素要求(见2013年版的5.2.3): j)更改了“标识的形式及要求”(见5.3 2013年版的5.3); k)删除了附录A和附录B(见2013年版的附录A和附录B).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制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05)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制鞋研究院有限公司、安踏(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有限公司、金猴集团威海鞋业有限公司、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邵立军、李苏、沈光来、高明、孟红伟、祝娜、吴婷、叶亚红、肖仁波.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4年首次发布为QB/T2673一2004 201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QB/T2673-2023 鞋类产品标识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鞋类产品标识的基本原则,规定了鞋类产品标识的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销售的鞋类产品标识的标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03鞋类术语 GB/T43293鞋号 3术语和定义 GB/T27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童鞋children's footwear 用各种材料制作的、供14岁(含)以下儿童及婴幼儿穿用的鞋类产品. 3.2 产地place of origin 产品的最终制作、加工或者组装地点. 3.3 货号item number 不同款式或不同批次的鞋类产品所标记的唯一编号. 4基本原则 4.1产品标识的内容应简明、准确、科学、通俗易懂. 4.2产品标识应如实地介绍产品并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 4.3鞋、包装(含吊牌)等不同位置上的标识,同一要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