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 CCS Z04 团 体 标 准 T/CFIA B2-2023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 Requirements of the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Glass fiber production enterprise 2023-11-15发布 2023-12-10实施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发布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T/CFIA B2-2023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核算边界 3 5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 6数据质量管理 11 7报告内容和格式 12 附录A(资料性)报告格式模板13 附录B(资料性)相关参数推荐值 18 附录C(资料性)温室气体100年全球增温潜势 20 参考文献 21 T/CFIA B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泰山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源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新洪源环保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鉴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 司、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江苏长海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天马集团有限公司(原建材 二五三厂)、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厉一丹、杨凯、张文勇、李海鹏、刘春明、杜纪山、宋朋泽、朱英来、杜甫、俞辉、 蒋露、孙志强、杨鹏威、宣维栋、王俊洋、严丁芸、于志军、李刚、常印富、曹雪吟、文慧、黄如诔、刘长雷. 文件实施中所遇疑问可向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