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基建/3)179-2019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要求, 促进输变电工程依法合规有序建设,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国 家电网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度计划,指各级单位相关管理部 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 总结评价阶段建设全过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是对综合计划 的细化落实. 第三条进度计划管理遵循“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 投产”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及以上输 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进 度计划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 (一)基建部管理职责 -1- 1.负责工程前期工作的归口管理; 2.负责公司年度进度计划的制定下达与执行管理; 3.负责跨区跨省常规电网项目的建设总体协调,组织项目 启动投运; 4.负责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协调; 5.负责开工、投产计划完成情况统计; 6.负责开展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 公司”)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 (二)发展部负责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及年度综合计划 的管理工作. (三)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及设计、 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及实施的归口管理. (四)特高压建设部负责特高压交直流工程进度计划管理. (五)科技部负责工程环保、水保归口管理,牵头组织特 高压交直流及跨省工程竣工环保、水保设施验收管理. 第六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 (一)建设部管理职责 1.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调整建议编制、上报、下 达与组织实施,配合发展部编制综合计划及调整建议; 2.负责所辖工程的进度管控与建设协调工作; 3.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的维护管理,开展进度计划 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 4.负责对建设管理单位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 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 (二)发展部负责所辖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负责综 合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与组织实施. (三)财务部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资金、预算管理,负责工 程预算的组织编制、下达与调整. (四)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招标计划编制、上 报,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层面的集中招标工作,负责省公司层 面物资履约重大问题协调工作. (五)科信部门负责所辖工程竣工环保、水保设施验收管 理,负责验收计划的编制、下达与组织实施. (六)调控部门负责审定调管范围内工程停送电计划,负 责与上级调度的沟通协调. 第七条省级建设分公司职责 (一)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调整建议的编制、上 报与组织实施. (二)负责所辖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的维护管理,开展进度 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 (三)负责所辖工程预算的组织编制、上报. (四)负责所辖工程停送电计划的组织编制、上报. 第八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管理职责 (一)建设部管理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