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章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令第15号发布自2001年8月1 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类精子库管理,保证人类辅 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健 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类精子库是指以治疗不 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为目的,利用超低温冷冻技 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的机构. 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 第三条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当事人自 愿和符合社会伦理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章 采集与提供活动.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全国人类精子库的监督管 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 行政区域内人类精子库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审批 第五条卫生部根据我国卫生资源、对供精的需 求、精子的来源、技术条件等实际情况,制订人类精 子库设置规划. 第六条设置人类精子库应当经卫生部批准. 第七条申请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应当 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设有医学伦理委员会; (三)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 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2-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规章 (四)具有与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相适 应的技术和仪器设备; (五)具有对供精者进行筛查的技术能力; (六)应当符合卫生部制定的《人类精子库基本 标准》. 第八条申请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医疗机构应当 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提交下列资料: (一)设置人类精子库可行性报告; (二)医疗机构基本情况; (三)拟设置人类精子库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拟设置人类精子库将开展的技术业务范 围、技术设备条件、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和组织结构; (五)人类精子库的规章制度、技术操作手册等; (六)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部门收到前条规定的材料后,提出初步意见,报卫生 -3-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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