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微生物标本规范化采集和送检 中国专家共识 牵头专家:胡必杰、倪语星、马小军、肖永红 编写专家(按首字母拼音排序): 蔡绍曦、陈佰义、褚云卓、高晓东、顾兵、黄勋、李光辉、李卫光、刘思远、刘 运喜、陆群、卢晓阳、吕媛、孙自铺、索瑶、汤灵玲、王辉、王明贵、王选锭、 吴安华、徐英春、颜青、俞云松、战榕、张卫红、宗志勇 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感染控制分会 2017年1月 目录 总则 3 第一节:血培养标本 5 第二节:呼吸道标本, 8 第三节:尿液标本12 第四节:其它无菌体液标本 5 第五节:胃肠道标本: 20 第六节生殖道标本. 23 第七节:皮肤、软组织标本 25 总则 感染性疾病的正确诊治需要以正确的病原学检测作为指导,而正确的病原学检 测其前提是采集和送检合格标本.因此,必须规范微生物标本的采集和运送,避 免因标本的不合格,产生错误的病原学检测结果而误导临床治疗. 一、微生物标本采集的基本原则 1.在抗菌药物使用前采集标本.临床疑似感染的患者,必须先采集微生物标本 送检,再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无菌部位的标本更具有临床价值,有菌部位采集的标本需要清除正常菌群和 定植细菌才有意义.应尽量送检无菌部位的标本,尤其是血培养.有菌部位 标本应避免“正常菌群导致标本的污染”.人体很多部位,如下呼吸道(痰液 标本)、鼻窦、皮肤伤口等处的正常菌群极易污染标本.因此,从这些部位采 集标本,要尽可能降低这些部位正常菌群或定植细菌对标本污染的可能性.有 菌部位的标本不是最理想的微生物标本. 3.标本的标签和申请单信息要完整.对于每一份标本,实验室都需要了解该患 者和标本的详细信息以及医生的送检目的.事实上,实验室对于标本所做的所 有分析,都必须基于这些信息.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1)患者信息:姓名、 性别、年龄、患者唯一编码(如住院号)等;2)申请科室或病区、申请医生; 3)标本信息:标本类型、采集日期及时间、采集部位、采集方法;4)临床诊 断;5)检测目的,尤其是一些特殊检测项目;6)是否已使用抗菌药物. 每份标本上必须贴有标签,无论手工书写、条形码、二维码标签,都应 含有以下信息:1)患者姓名;2)患者唯一编码(如住院号);3)申请医生; (4)标本采集部位;(5)检测目的;(6)标本采集的日期和时间. 4.严格无菌操作.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避免标本被污染.盛放标本的容器须 经灭菌处理.灭菌宜采用压力蒸汽等物理灭菌方法,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灭菌. 采集无菌标本时应注意对局部及周围皮肤的消毒.如使用消毒液消毒皮肤,须 作用一定时间,待其干燥后采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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