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01 CCS16579 团 体 标 准 T/DLDTA 001—2023 新型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指南 Guide to new digital supervision of offshore trade 2023-04-26发布 2023-05-25实施 大连市数字贸易协会发布 T/DLDTA00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大连市数字贸易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大连市数字贸易协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瀚闻资讯有限公司、大连市数字贸易协会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童友俊、倪苏方、吴立民、李斯琦 I T/DLDTA001—2023 新型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新型离岸贸易数字化监管的一般原则、监管程序、监管内容、监管机构、人员和信息 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新型离岸贸易境内企业及新型离岸贸易监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决定》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 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 知》(银办发(2013)18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新型离岸贸易 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 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3.2 境内企业 将贸易的“商务形式”放在境内、“货物形式”留在境外,使境内的贸易活动成为纯商务的管理协 调性质的新型离岸贸易的中间商(即组织者). 注:中间商在境内,出口商和进口商都在境外,中间商分别与出口商和进口商签订合同. 3.3 提单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 证. 3.4 报关单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做出书面申明,以 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通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4一般原则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