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 2174-1995 不锈钢厨具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锈钢厨具的术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
本标准适用于不锈钢制成的勺类、铲类等厨具。
2引用标准 GB/T2651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2829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 GB/T3280不锈钢冷轧钢板 GB5944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GB/T6060.2表面粗糙度比较样块磨、车、镗、铣、插及刨加工表面 3术语 3.1提勺 用于从深容器中提取食物的器具。
3.2舌勺 用于厨房分菜的器具。
3.3圆孔舌形漏勺 用于烹调食物沥油的器具。
3.4平铲 用于煎制和翻转食物的器具。
3.5漏铲 用于煎制和翻转食物并能沥油的器具。
3.6手柄 不锈钢厨具用手握持的部位。
3.7主体 不锈钢厨具除掉手柄部位统称为主体。
3.8牢固度 手柄与主体连接的紧密程度。
注:南方称勺为壳,西南地区称勺为票。
中国轻工总会1995-10-24批准 1996-06-01实施 551
QB/T2174-1995 4产品分类 4.1不锈钢厨具分勺类和铲类两种。
4.1.1勺类分为:提勺、漏勺、汤勺、饭勺、舌勺、圆孔形漏勺。
4.1.2铲类分为:平铲、锅铲、长孔漏铲。
4.2规格尺寸 规格尺寸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mm D 名 称 图 铲宽H 长度L 1型 I型 漏 勺 图1 125 140 汤 勺 图2 88 98 340 提 勺 图3 75 饭 勺 图4 180 星 勺 S国 舌形漏勺 图6 340 平 铲 图7 105 75 铲 8图 115 70 注:规格尺寸也可按工贸协议自行规定。
5技术要求 5.1 材料要求 不锈钢厨具主体所选用材料应符合GB/T3280的规定,手柄应用无毒、耐热的材料制造。
5.2机械性能 5.2.1焊接处(包括铆接处)的抗剪负荷,铲类应不低于3000N;勺类应不低于2000N。
5.2.2手柄与主体连接牢固,其拉力应不低于80N。
5.2.3手柄自然落地应无破裂。
5.3抗腐蚀性能 经中性盐雾试验后,按GB5944规定进行评价,耐腐蚀等级应不低于7级。
QB/T 2174-1995 图 1 图4 图3 图2 图5 图6 D 图7
QB/T 2174-1995 图8 5.4表面质量 5.4.1不锈钢厨具主体表面粗糙度R.的最大允许值为0.20μm。
5.4.2不锈钢厨具主体表面允许有直径为0.5mm以下的疵点,但在20cm²内不能超过4点,周边无毛 刺、无刃口。
5.4.3不锈钢厨具主体表面允许有长20mm以下的划痕一条,10mm以下的划痕不超过两条。
5.4.4焊接处应光洁,无堆焊、虚焊、气孔、裂缝。
5.4.5产品外观要美观、对称,商标端正,位置一致,字迹清晰。
6试验方法 6.1机械性能试验 6.1.1焊接处(包括铆接处)抗剪负荷试验按GB/T2651进行试验。
6.1.2手柄与主体连接牢固试验,用量程范围不大于1000N的拉力试验机进行。
6.1.3手柄强度试验:产品距水泥地面高1m,手柄向下,自由落下,反复10次后检查手柄无破裂现象。
6.2抗腐蚀性能试验 按GB5938规定进行检验,连续喷雾8h。
6.3表面质量检验 6.3.1不锈钢厨具主体表面粗糙度检查按GB/T6060.2及GB/T.6062检查。
6.3.2其他检验项目用钢卷尺和手感及目测检验进行。
7检验规则 7.1不锈钢厨具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用每百单位产品不合格品数表示。
7.2出厂检验 7.2.1产品须经制造厂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
7.2.2出厂检验按GB/T2828规定进行,采用正常检查二次抽样方案。
其不合格分类、检验顺序、检验 项目、检查水平和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不合格分类 检验顺序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章条 试验方法章条 检查水平 合格质量水平 1 点 5.4.2 4 2 划痕 5.4.3 c 5.4.4 6.3.2 3 外观 5.4.5 2.5 B 表面粗糙度 5.4.1 6.3.1 7.2.3经检验判批为合格时,供货方应将检出的不合格品换成合格品后方可交收;若判批为不合格时, 该批产品应全数退回供货方,经整理后按加严检查二次抽样方案再次提交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产品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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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174--1995 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