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2—14019 湘建建(2022)107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 施细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湘建建 (2021)199号)将实名制管理纳入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 评内容,为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细化完善实名制管理评分规则 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项目因在季度第一个月完工 一1一 或第三个月开工导致在季度内无有效月份的,该项目实名制管理 评分,取该项目所在地考评主体范围内其企业其它存在有效 月份的考评项目的平均分值(以下简称“企业平均分”).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项目因其它原因导致在季 度内无有效月份的,该项目实名制管理评分,取其“企业平均分” 与该项目所在地考评主体范围内其它存在有效月份的考评 项目的平均分值(以下简称“地区平均分”)的较低值. 以上情形,如考评项目所在地考评主体范围内无其它相关 存在有效月份的考评项目,则将统计计算范围扩大至考评项目 所在地全市(州),如仍无其它相关存在有效月份的考评项目, 则将统计计算范围扩大至全省;无“企业平均分”的,取“地区平 均分”作为考评项目季度实名制管理评分;因平台“项目状态”与 实际项目状态不符导致在季度内无有效月份的,该考评项目实 名制管理评分,视同数据上报造假,一票否决,得零分.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进一步压实实名制管理工作责任,特别是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主体责任和一线监督人员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实名 制管理各项制度,监督机构应及时如实、依程序对动态监管平台 的“项目状态”进行核实调整,对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予以严肃查处,确保实名制工作落实落细,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 坚实保障. -2- 执行过程中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建筑管理处联 系. 联系人:刘斯昭0731-88950062、88950168.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14日 一 3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