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NPR—2023—14010 湘建建(2023)122号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 考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5日 1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过程安全质量控制,规范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 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结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的通 知》(建质〔2017)242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是指建筑施 工企业和工程监理企业在建筑施工活动中,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 全和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企业和项目安全质量责 任制,制定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监控危险性 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保障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质 量,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隐患,使人、机、物、环始终 处于安全状态,形成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安全质量管理机制.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包括项 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以下简称项目考评)和企业安全质量标 准化考评(以下简称企业考评). 本细则所称项目是指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 2 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 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 承包企业. 本细则所称工程监理企业是指在湖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 事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监理的工程监理企业.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 准化考评管理工作,项目考评管理事务性工作由湖南省建设工程 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具体实施. 市州(含湘江新区,下同)、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市州、县市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具体实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委托实施的,市州、 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监督机构统称为项目考评主体,负责项目考评工作. 第五条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工作依托湖南省工程 项目动态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实施. 第二章项目考评 第六条在建项目应实施项目考评.地基与基础、主体、装 饰安装等各施工阶段不少于一次考评,项目土方开挖和基坑支护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