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220.20 R12 备案号: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617.5—2018 部分代替JT/T617-2004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 第5部分:托运要求 Regulations concerning road transportation of dangerous goods- Part 5:Consignment 2018-08-29发布 2018-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JT/T617.5—2018 目 次 前言 Ⅱ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7 3术语和定义 4一般要求 2 5集合包装及混合包装的标记标志要求 6包件标记与标志 3 7集装箱、罐体与车辆标志牌及标记 6 8运输单据 13 附录A(规范性附录)菱形标志牌图形17 附录B(规范性附录)标志牌和标记悬挂位置 22 附录C(资料性附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运单格式31 附录D(规范性附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 32 参考文献 37 I JT/T617.5—2018 前 言 T/T617《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分为7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分类; —第3部分:品名及运输要求索引; 一第4部分:运输包装使用要求; 一第5部分:托运要求; 第6部分:装卸条件及作业要求; —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 本部分为JT/T617的第5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JT/T617一2004《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包装标志和标签、托运要求,与JT/T 617一200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危险货物托运清单要求(见8.2); —修改了“运单格式”规定,要求运单由承运人填写(见8.3 2004年版6.2、6.7、6.8、6.10、6.11 附录A); —删除了“危险货物鉴定表”规定(见2004年版6.3); 一一删除了“危险货物性质或消防方法相抵触的货物应分别托运”规定(见2004年版6.4); 一一删除了“盛装过危险货物的空容器,未经消除危险处理、有残留物的,仍按原装危险货物办理 托运”规定(见2004年版6.5); —删除了“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的,托运人应提交危险货物装箱清单”规定(见2004年版6.6); —增加了“集装箱、罐体与车辆标志牌及标记”规定(见第7章); —增加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规定(见8.4 2004年版附录C). 本部分由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道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2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外运化工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科思创聚合物(中 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船级社认证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范文姬、吴金中、田诗慧、黄诗音、王笃鹏、钟原、贾祥臣、战榆林、李东红、陆民、 赵朋文、沈小燕、彭建华、钱大琳、赖永才、任春晓、张会娜、张玉玲.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JT3130—1988; —JT617—2004. 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