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R 中國城鄉控股有限公司 — China Metro-Rural Holdings Limited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CMR 中國城鄉控股有限公司 1 China Metro-Rural Holdings Limitedo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合 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桩基础工程,为明确工程内容和双方责任,本着密 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结 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共同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桩基础工程(以下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按 桩基础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实施安全 设施方案、桩顶标高低于设计标高的接桩、桩顶高于设计标高的截桩、土方开挖 过程中配合截桩,工程验收前的成品保护、竣工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及工程保 修(保修期从桩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二年). 4.承包方式:本桩基础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固定综合单价包干(详见工 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单价在合同签订后不作任何调整.乙方作为有经验的 承包商,各种风险因素已充分考虑在合同综合单价当中.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但 不仅限于: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风险、包机械、包主材、包辅材、 包放线、包施工、包成品保护、包试验、包环境保护、包职业健康、包安全及文明 施工、包规费、包税金、包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等.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一年月日(具体时间以 监理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工期包括验收时间,工期结算以开工日期与提交甲方验收合格证明文件日期 为准.如遇连续8小时以上停水停电、30m3以上地下障碍物、重大设计变更以 及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造成停工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乙方未按合同 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3000元. 2.技术要求: (1)按施工图严格施工,遵守《建筑桩基技术规范》和《建筑地基基础施工及 验收规范》及省标准《管桩基础技术规程》中的规定. (2)桩位放线采用全站仪定位,打桩前对桩位进行复核. (3)乙方应将场地浅层(3米深度内)浮石或埋石自行挖除. (4)乙方应具备穿越中部8米左右厚度砾砂层、残积土层及全风化岩层中强风 化粗粒岩硬夹层的技术措施. 第1页共11页 CMR 中國城鄉控股有限公司 i China Metro-Rural Holdings Limitedo 桩基础工程施工合同 (5)乙方应具备锤击超长桩(40米以上)入岩的设备能力和技术措施. (6)电梯筒部位要求乙方送桩3米以上,但不得低于设计标高. (7)乙方应具备淤泥层沉桩时桩垂直度的技术控制措施. (8)乙方应具备处理因基坑底土体隆起导致沉桩上浮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⑨)希望乙方桩机配备打桩自动记录仪,如无条件配备,乙方必须保证提供 每条桩的贯入度曲线书面资料. 3.质量标准:本合同约定按省有关桩基工程验收评定规定以及设计要求 达到合格标准.桩基完工后须进行静载、抗拔力及桩基完整性试验(试验费包 含在单价中),其技术指标须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否则,乙方承担一切技 术处理或赔偿责任. 三、合同价款的组成 1.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元(含工 程税金),本合同内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按实结 算,措施费为包干项目,结算时不予调整. 2.综合单价:按照合同附件(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