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150692 .m 烟用香精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定了烟用香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运用于对各种型号的以酒精为溶剂的烟用香精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不适用于烟 用香原料及料液和枣子型、可可型烟用香精. 2引用标准 QB795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香气检定法 QB798香料统一检验方法折光指数测定法 QB800香料统一检验方法溶解度测定法 GB1150单离及合成香料相对密度的测定 3技术要求 3.1色泽符合同一型号的标样. 注:标样确定认可和保存等管理办法见附录A. 3.2香气符合同一型号标样的特征香气. 3.3相对度(25/25℃)D标样士0.008. 3.4折光指数(20℃)n松样±0.005. 3.5溶混度(25℃)溶于1~10倍70%(V/V)乙醇中. 3.6澄清度(25℃)符合同一型号的标样. 4试验方法 4.1色泽的检定 将试样与标样分别置于比色管中至同刻度处,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评比色泽. 对于色泽很深的试样用该法不易观察时,则分别取1份试样和标样,各加1份70%(V/V) 乙醇,摇匀后分别置于比色管中至同刻度处,用上述方法评比色泽. 4.2香气的检定见QB795. 4.3相对密度的测定(25/25℃)见GB11540. 4.4折光指数的测定(20℃)见QB798. 4.5溶混度的评估(25℃)见QB800. 4.6澄清度的评估(25℃) 将试样与标样分别置于同样大小比色管中,在白色背景下沿水平方向观察,应澄清.对 于色泽很深的试样用该法不易观察时,则分别取1份试样和标样,各加1份70%(V/V)乙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2一06-08批准 1993-02-01实施 -6一 QB1508-:92 醇,摇匀后分别置于比色管中,用上述方法观察,应澄清. 对于在贮存期内可能有少量沉淀物析出的烟用香精,不宜采用上述方法进行评估,而应 采用附录B中规定的方法. 5检验规则 5.1烟用香精应由生产厂检验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 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商标、生产 日期、批号、净重和标准编号. 5.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规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进行验收,每一批号作 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别验收. 5.3在同一批号的任何一包装容器内抽取100ml试样,装入二个清洁千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 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取样日期及地点,一瓶作检验用,另一 瓶留存备查.、 5.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 取试样复验,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 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邀请法定检测机构仲裁.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烟用香精应装于聚乙烯塑料桶或铝桶内.桶外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规格、商 标、批号、净重、皮重、出厂日期及本标准编号.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 协议. 6.2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内,防止杂气污染和日晒雨淋.运输时应轻装 轻卸,防止损漏和靠近火源. 6.3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下,本产品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一年. -7 QB1506-92 附录A 标样的确定认可和保存等管理办法 (补充件) A1标样的确定认可 A1.1对于每种型号的烟用香精都必须备有一标准样品.标样的确定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 部门会同有夫人员或厂级评香组进行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