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一、建筑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 目 一类二类 三类四类 单层厂 跨度 m >24 >18 >12 ≤12 工 业 房 檐高 m >20 >15 >9 ≤9 建筑 多层厂 面积 m2 >8000 >5000 >3000 ≤3000 房 檐高 m >36 >24 >12 ≤12 层数 层 >24 >15 >7 ≤7 住宅 面积 m2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20 ≤20 民用建筑 层数 层 >20 >13 >5 ≤5 公共建 设 面积 m2 >12000 >8000 >3000 ≤3000 檐高 m >67 >42 >17 ≤17 特殊建筑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烟囱 高度m >100 >60 >30 ≤30 水塔 高度m >40 >30 ≤30 砖水塔 构筑物 筒仓 高度m >30 >20 ≤20 砖水塔 贮池 容量m3 >2000 >1000 >500 ≤500 注: 一、名词界之: 1.跨度:指按设计图标注的相邻纵向定位轴线的距离. 2.檐高:指设计室外地坪标高至檐口滴水的垂直距离. 3.面积:指按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的单位工程建筑面积. 4.层数:指建筑物的分层数(不含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层和屋顶水箱 间、楼梯间、电梯机房也不计算层数. 5.公共建筑:指医院、宾馆、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候机楼、车站、客运楼等 为公众服务的建筑物. 6.特殊建筑:指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为公 众服务的建筑物. 二、工程类别标准的说明: 1.以上各项工程分类均按单位工程划分. 2.住宅及公共建筑符合表中两个条件方可执行本标准,其余符合表中的任一个条件 即可执行本标准. 3.室外管沟、化粪池、围墙、按四类标准执行,挡墙按市政定额的划分标准执行. 4.单层多跨厂房应以最大跨度或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与单层厂房相连的附属 生活间、办公室等均随该单层厂房的标准执行. 5.单位工程檐高不同时应以其最高檐高作为确定类别的依据. 6.一个单位工程具有不同使用功能时,应按其主要使用功能(以建筑面积大小区 分)确定取费标准. 7.特殊建筑工程类别的确定须报市造价管理总站,由市造阶管理总站依据施工图纸 按有关技术参数确定后执行. 二、市政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项目 单位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道路工程:车行道宽度 m >14 >10 >7 ≤7 桥梁工程:单跨 m >25 >20 >15 ≤15 隧道工程及地下通道工程 全部 排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700 ≤700 给水工程:干线管径 mm >400 ≤400 燃气工程:干线管径 mm >150 ≤150 路灯工程 全部 河 砼:墙高 m >10 ≤10 堤、 挡墙 工 砌石:墙高 m 全部 程: 双排或多排 全部 封闭 式涵 砼:宽度 m >1.5 >1.0 2 >1.5 <1.5 特殊工程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注: 1.车行道:指机动车道(不含路沿及绿化带的宽度). 2.单跨:指桥梁的设计跨径. 3.管径:指管道内径. 4.河堤、挡墙的高度:指基础顶面至河堤或挡墙顶面的高度. 5.特殊工程:指按照上表所列标准无法确定工程类别的市政工程,按建筑工程类别 划分标准的说明第7条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