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1.020 CCS C50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489—2024 代替WS/T4892016 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操作指南 Guidelines for the testing of urine specimens in the clinical microbiology laboratory 2024-05-09发布 2024-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 WS/T489—2024 前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代替WS/T489一2016《尿路感染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诊断》,与WS/T489一2016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术语“无症状菌尿”(见3.3); —增加了“标本采集指征”(见第4章); —增加了分枝杆菌实验室检测的尿液采集要求(见5.2); —更改了“尿液干化学分析”和“尿液有形成分分析”技术要求(见10.2和10.3 2016年版的 8.1和8.2): 一更改了尿培养接种和培养技术要求(见10.6 2016年版的8.5): —更改了尿培养结果解释(见10.6.3 2016年版的第10章); —更改了结果报告要求(见第11章,2016年版的第11章): —更改了尿培养实验室检测流程图(见第12章,2016年版的第12章). 本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临床检验标准专业委员会负责技术审查和技术咨询,由国家卫生 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负责协调性和格式审查,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负责业务管理、法 规司负责统筹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河北医科大 学第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 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英春、张丽、刘亚丽、胡云建、徐雪松、赵建宏、胡必杰、程梅、贾伟、 单斌. 本标准于201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 WS/T489—2024 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操作指南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开展尿液标本临床微生物实验室检验的相关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标准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标准. WS/T348尿液标本的采集与处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尿路感染urinary tract infections 由各种病原体入侵泌尿系统引起的疾病.根据感染部位可分为上尿路感染(肾盂肾炎、输尿管炎) 和下尿路感染(膀胱炎、尿道炎);根据有无尿路异常(如梗阻、结石、畸形、膀胱输尿管反流等)分 为复杂性和非复杂性尿路感染. 3.2 脓尿pyuria 新鲜未离心尿液中白细胞计数≥10个/mm3;或尿沉渣镜检白细胞计数≥5个/高倍镜视野. 3.3 无症状菌尿asymptomatic bacter iur ia 指患者尿液中有一种或多种细菌生长,定量培养菌落计数≥10CFU/mL 但是患者不存在尿路感染 的症状或体征(不论是否存在脓尿). 4标本采集指征 尿路感染患者常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膀胱刺激征,可有肉眼脓尿或血尿、耻骨上区不适和腰骶 部疼痛等表现.对于出现上述症状或尿液检验结果提示尿路感染,如白细胞酯酶异常、亚硝酸盐阳性等, 或不明原因发热、留置导尿管患者出现发热等情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