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器行业标准 FL6113 WJ2657-2005 20063357 32657-2005 末制导炮弹用热电池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s for thermal batteries used in terminallyguided projectiles 2005一12一12发布 2006一05-01实施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规范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国营第八○四厂、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张成刚、蒋建章、江薇、王丽清、任银生、王森、王毅. WJ2657-2005 末制导炮弹用热电池通用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末制导炮弹用热电池的要求、质量保证规定、交货准备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末制导炮弹用热电池(以下简称热电池)的设计、制造与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 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1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JB179A一1996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GJB14301992热电池总规范 WJ2177一1994火药、炸药、弹药引信及火工品生产安全技术管理规程 3要求 3.1材料 3.1.1制造热电池所用的原材料,应具有生产厂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2除进行电化学反应的材料外,热电池所用的金属材料都应抗腐蚀或经处理后能抗腐蚀. 3.1.3热电池所用的未经加工的非金属材料应具备固有的表面特性,绝缘、绝热,密封材料在电池 贮存和规定的环境条件下,不应冷流、变形、破裂. 3.2设计与结构 3.2.1热电池在整个工作过程中应为末制导炮弹导引头、自动驾驶仪、舵机等提供稳定、可靠的工 作电源. 3.2.2热电池的设计应具有安全、可靠、适时的激活装置. 3.2.3热电池的外形及结构、尺寸应保证与末制导炮弹连接可靠. 3.2.4热电池主要承载机构的设计应安全、可靠、避免应力集中,并符合强度要求及环境适应性和 存贮性要求,以满足不同状况下使用时的高过载. 3.3外观质量 3.3.1热电池表面不应有裂纹、缺料、锈蚀、毛刺、污迹、杂质及明显的机械损伤等疵病. 3.3.2各焊接位置要准确、完整、牢固,不应有假焊、击穿和金属飞溅. 3.3.3玻璃体表面应平整、不应有裂纹、气孔、掉块和凸起. 3.3.4热电池表面应有完整的标识及极性标志,标识、标志应清晰、准确、牢固. 3.4尺寸及重量 热电池的尺寸及重量应符合相应型号规范的规定. 3.5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