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告 第1365号 关于发布《既有工业区低影响开发 设计导则》的公告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 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23号) 的要求,由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大学等单位编 制的《既有工业区低影响开发设计导则》,经本协会建筑与市政 工程产品应用分会组织审查,现批准发布,编号为T/CECS 1205-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22年11月22日 3.
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关于印发(2020年第二批 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协字(2020)23号) 的要求,编制组经过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 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共分7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现状评估、总体设计、单元设施设计、监测与管控系 统设计等。
本导则的某些内容可能直接或间接涉及专利。
本导则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导则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与市政工程产品应用 分会归口管理,由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 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给中科院建 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5号, 邮编:100086,邮箱:wangh@)。
主编单位:中科院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庆大学 参编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大学 北京市水科学技术研究院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泰宁科创雨水利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华柴宏祥王莉芸张书函贾雁翔 4.
朱家真任婕邵知宇赵昕袁磊 张兆昌杨光龚应安高俊斌彭志刚 李茂林于磊卢亚静王丽晶 主要审查人:任向东郑克白张秀华李俊奇王岩松 蔡雳刘玖玲宫永伟
目次 1总则 2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4现状评估 (4) 4.1一般规定 (4) 4.2现状评估内容 (4) 4.3评估结果 (6) 5总体设计 (8) 5.1设计目标 (8) 5.2竖向设计 (8) 5.3设施布局 (10) 5.4景观设计 (12) 6单元设施设计 (14) 6.1一般规定 (14) 6.2透水铺装 (14) 6.3绿色屋顶 (15) 6.4 雨水断接 (16) 6.5 初期雨水弃流装置 (17) 6.6 雨水桶 (17) 6.7 地下式雨水调蓄池 (18) 6.8 植草沟 (18) 6.9 下凹式绿地 (19) 6.10 生物滞留设施 (20) 6.11 景观水体. (22) 6.12 雨水湿地 (23) 6.13 调节塘 (24) 6.
6.14物化一体化处理装置 (25) 7监测与管控系统设计 (26) 7.1一般规定. (26) 7.2监测与管控系统 (26) 7.3监测与管控系统设置 (27) 附录A耐重金属植物种类 (30) 用词说明 (33) 引用标准名录 (34) 附:条文说明 (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