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91.010 P04 备案号:J1359—2012 DL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094-2012 代替DL/T5094一1999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2012-01-04发布 2012-03-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计规程 Technical code for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fossil-fired power plant DL/T5094-2012 代替DH/T5094一1999 主编部门:电力规划设计总院 批准部门:国家能源局 施行日期:2012年3月1日 中国计划出版社 2012北 京 国家能源局 公告 2012年第1号 按照《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审查, 国家能源局批准《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7部分:目视检测》等 182项行业标准(见附件),其中能源标准(NB)3项、电力标准 (DL)81项和石油天然气标准(SY)98项,现予以发布. 附件:行业标准目录 国家能源局 二0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行业标准目录 序号 标推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推 采标号 批准日期 实施日期 DL/T 火力发电厂建筑设 DL/T 83 2012-01-042012-03-01 5094-2012 计规程 5094-1999 前 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 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09]163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 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 发电厂建筑设计技术规程》DL/T5094一1999进行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主厂房建 筑,电气建筑,运煤和除灰建筑,化学建筑,脱硫建筑,辅助建筑,附 属建筑. 本次修改和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原第1章范围取消,相关内容在总则中表述; 2.增加第2章术语,原第2章引用标准名录改列在正文的 最后; 3.基本规定列为第3章;以下各章编号均顺次改变; 4.原3.1节节名改为电厂建筑的分类和建筑模数协调; 5.增加6.2节; 6.原7.5节节名改为制氢站、供氢站; 7.增加第8章脱硫建筑; 8.第9章辅助建筑中删除修配厂和热工试验室内容,各节顺 序号随之改变; 原9.2节节名改为环境保护监测站;原9.4节节名改为检修 间;原第9章厂区生活建筑删除; 9.第10章中10.1节节改名为生产行政楼,增加10.6节食 堂,10.7节值班宿舍,10.8节招待所、检修宿舍,10.9节浴室; 10.附录中增加附录A主厂房建筑体积计算,以下各附录号 均顺次改变. 1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能 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 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 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东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中国电力工程顾间集团华北电力设计院工程有 限公司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 内蒙古电力勘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高元刘壮炎徐文明徐飙黄继前 敖凌云孟凌黄河张骏王晓军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