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99 Z00.09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 CJ/T171—2016 代替CJ/T171—2002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采集表 及数据库结构 Attribute data collection form and database structure of urban environment sanitary facilities 2016-06-14发布 2016-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 CJ/T171-2016 目 次 前言 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代码和分类 2 5生活垃圾收集点 3 6生活垃圾收集站 5 7生活垃圾生物处理收集站 6 8垃圾中转站 7 9生活垃圾处理(置)厂(场) 8 10餐厨垃圾处置厂 9 11建筑垃圾处理厂 10 12类便无害化处理厂(场) 12 13公共厕所 13 14化粪池 16 15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17 16环卫停车场 18 附录A(规范性附录)生活垃圾收集点数据采集表 20 附录B(规范性附录)生活垃圾收集站数据采集表 21 附录C(规范性附录)生活垃圾生物处理收集站数据采集表22 附录D(规范性附录)垃圾中转站数据采集表 23 附录E(规范性附录)生活垃圾处理(置)厂(场)数据采集表24 附录F(规范性附录)餐厨垃圾处置厂数据采集表 25 附录G(规范性附录)建筑垃圾处理厂数据采集表 26 附录H(规范性附录)粪便无害化处理厂(场)数据采集表27 附录I(规范性附录)公共厕所数据采集表28 附录J(规范性附录)化粪池数据采集表 29 附录K(规范性附录)环卫工人作息场所数据采集表 30 附录L(规范性附录)环卫停车场数据采集表31 CJ/T171-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CJ/T171一200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采集表及数据库结构》的修订,与 CJ/T171一2002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一增加了餐厨垃圾处置信息数据项(见第10章); ——增加了建筑垃圾处理厂信息数据项(见第11章); ——删除了倒粪站信息数据项(见2002年版的第10章); ——修改了环境卫生设施的名称: 生活垃圾压缩收集站(见2002年版的第5章)现改为生活垃圾收集站(见第6章); 生活垃圾生化处理收集站(见2002年版的第6章)现改为生活垃圾生物处理收集站(见第7章); 清道工人作息场所(见2002年版的第13章)现改为环卫工人作息场所(见第15章).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容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信息中心、上海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致耕、夏晓菁、刘婷婷.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CJ/T171-2002. I CJ/T171-2016 城镇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采集表 及数据库结构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卫生设施的范围及其属性数据的描述、采集和数据库结构.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卫生设施属性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和交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7408数据元和交换格式信息交换日期和时间表示法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 CJJ64粪便处理厂设计规范 CJJ134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CJJ184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卫设施建筑面积sanitation facilities construction area 环卫设施各层面积的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截面积计算,其计算方 法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 3.2 环卫设施占地面积sanitation facilities area 环境卫生设施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数. 3.3 环卫设施造价sanitation facilities cost 环境卫生设施新建总费用,不计征地费. 3.4 环卫设施运行成本sanitation operating cost 环卫设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