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1.040.03 A01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雅 GB/T17693.10-201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Part 10:Japanese 2019-12-10发布 2019-12-10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7693.10-2019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1 3总则. 4细则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常用于地名的日语姓氏5 附录B(规范性附录)日语假名罗马字转写对照.12 附录C(规范性附录)地名中常用日本自造汉字14 附录D(规范性附录)片假名汉字对照 ...16 附录E(规范性附录)日语地名常用通名和常用词汇译写21 附录F(规范性附录)外来语常用通名和常用词汇译写32 参考文献 33 I GB/T17693.10-2019 前言 GB/T17693《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英语; —第2部分:法语; 第3部分:德语; —第4部分:俄语; 第5部分:西班牙语; 第6部分:阿拉伯语; —第7部分:葡萄牙语; 第8部分:蒙古语; 第9部分:波斯语: —第10部分:日语; 第11部分:朝鲜语; —第12部分:老挝语; 本部分是GB/T17693的第10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地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3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民政部地名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安测绘信息技术总站、中国地图出版集 团、新华社参考消息报社、中国航海图书出版社.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连安、高钰、纪元、平战国、李红、赵琪、霍伯承、李学军、魏丽君、车威、费锦昌. Ⅲ GB/T17693.10-2019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第10部分:日语 1范围 GB/T17693的本部分规定了日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日语地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地名geographical names 对各个地理实体赋予的名称. 注:改写GB/T17693.1一2008,定义2.1. 2.2 地名专名specif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 专名 地名中用来区分各个地理实体的词. 注:改写GB/T17693.1-2008 定义2.2. 2.3 地名通名generic term of geographical names 通名 地名中用来区分地理实体类别的词. 注:改写GB/T17693.1-2008 定义2.3 2.4 专名化的通名generic term used as specific term 转化为专名组成部分的地名通名. 注:改写GB/T17693.1-2008 定义2.4. 2.5 平假名hiragana 日语假名的一种,音节文字,与汉字同为现代日语书写的主体,由汉字草书变化独立而来. 1 GB/T17693.10-2019 2.6 片假名katakana 日语假名的一种,大部分是由汉字偏旁的一部分演变而来,现在作为平假名的补充主要用于标记发 音和外来语. 2.7 日本自造汉字self-made Japanese kanji 日本模仿汉字构字法创造的文字,一般只有训读,没有音读. 3总则 3.1地名译写应采用日本的国家标准和官方正式出版的最新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 的标准地名. 3.2惯用汉字译名(含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应予以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常用于地名的日 语姓氏见附录A. 3.3日语假名罗马字转写对照见附录B. 4细则 4.1地名专名 4.1.1以汉字书写的地名专名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以中文规范汉字译写: a)专名中的汉字有对应的中文规范汉字; b)专名中的汉字简化字与中文规范汉字不同; c)专名中的汉字简化字在中文中仍未简化. 4.1.2以日本自造汉字书写的专名,应沿用.地名中常用日本自造汉字见附录C. 4.1.3专名中的假名要求如下: a)专名中的假名应按相对应的规范汉字译写; b)无对应规范汉字则采用音译.片假名汉字对照见附录D. 4.1.4专名中的数词要求如下: a)以汉字数词命名的地名按汉字数词译写; b)阿拉伯数字应予以沿用. 4.1.5地名专名中的助词、介词、连接词,如:(办)、(计)、少()、()、()、())、(儿)、7 (〈)力()等,宜省略不译. 4.1.6地名专名译写示例见表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