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 A.1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Basic standard for 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2012-12-31发布 2013-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9353—201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民政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中国社会福利协会、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北 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市民政局、清华大学、北京市石景山社会福利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素英、冯晓丽、彭嘉琳、陈言楷、宋国建、李声才、裴晓梅、张晓峰、崔炜. I GB/T29353-2012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的基本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和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养老机构的运行和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非全日制的社区日间照料或托老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6一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0001.9一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GB/T15565.2一2008图形符号术语第2部分:标志及导向系统 GB/T18883一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50340一200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养老机构senior care organization 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综合性服务的各类组织. 3.2 相关第三方relevant party 为老年人提供资金担保,监护或委托代理责任的个人或组织. 4基本要求 4.1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的资质. 4.2应具有相对独立、固定、专用的场所. 4.3养老机构建筑及设施的设计与设置应符合GB/T50340一2003相关要求. 4.4人力资源配置应满足养老服务的需要. 5人员要求 5.1机构管理者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五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并经行业培训合格,获得 相关资质证书. 1 GB/T29353-2012 5.2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 5.3养老护理员应持有与岗位要求一致的职业资格证书. 5.4宜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 6管理要求 6.1应制定老年人服务合同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内容. 6.2应制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制度,建立各类人员职业健康制度、岗位资质审核制度、绩效 考核制度. 6.3应建立管理组织架构,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工作标准. 6.4应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6.5应制定设施、设备及用品的购置、使用、维保、报废等管理制度. 6.6应建立外包服务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 6.7应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6.8应建立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制度、入住档案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6.9应制定以下规范: i 一一服务规范,明确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服务提供规范,明确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内容、环节、程序等; 一一服务质量控制规范,根据质量控制指标,明确不合格服务的预防措施,制定服务质量的评价及 改进办法. 7环境与设施设备要求 7.1环境 7.1.1室外环境应符合GB/T50340--2003第3章的要求. 7.1.2应按GB/T15565.2一2008中标志及其应用要求设置相应场所标识图案,无障碍设施符号应符 合GB/T10001.9一2008的要求. 7.1.3居室应符合GB/T50340一2003中第4章的要求. 7.1.4室内灯光照度应柔和,居室及通道应设有夜灯及应急灯. 7.1.5室内宜配备房间空气温度调节设施. 7.1.6室内空气应符合GB/T18883一2002的要求. 7.1.7室内噪音应符合GB3096一2008中0类标准. 7.2设施设备 7.2.1配套服务设施配置应符合GB/T50340一2003中4.1.5的要求, 7.2.2公共区域应设置餐厅、卫生间、浴室、活动场所,并满足: —餐厅布局合理,桌椅应完备、干净整洁; 一卫生间应设置坐式蹲位、残疾人蹲位,具有安全防护设施,通风良好、无异味; 一浴室应有安全防护措施,洗浴用水水温应可调节,温度适宜; —活动场所应设置固定的健身设施、设备,应设置固定座椅,设施、设备应符合老年人的体能心态 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