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99 A20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7927-2019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collecting information of scientific research credit 2019-08-30发布 2020-03-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37927-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新疆生产力促进中心、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大信信用 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计量大学、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关建新、周莉、赵燕、江洲、王强、张树武、张月义、李向华、何成娣、文洪江、鲜涛、 孟翠竹、林竹盛、叶如意、何君、古丽米热依沙木丁. GB/T37927-2019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研信用信息征集的基本原则、征集对象、征集范围、征集内容和征集方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科研活动管理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2117信用基本术语 GB/T34830.1信用信息征集规范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2117和GB/T34830.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科研活动science research activity 认识客观事物的内在本质和运动规律而进行的调查研究、实验、试制等一系列的活动. 3.2 科研信用science research credit 科研主体兑现科研承诺的意愿和能力. 注:科研信用是广义的信用原则在科研活动中的具体应用.具体而言,科研信用是指科研主体实事求是、不欺骗、 不弄虚作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格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兑现科研承诺的意愿 和能力的大小. 4基本原则 4.1合法性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 征集的方式和渠道等应符合相关规定. 4.2客观性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应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基本依据,做到客观记录和征集,保证数据信息的真 实可靠. 4.3准确性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应能确切反映征集对象的信用状况,保证数据信息的准确无误. 1 GB/T37927-2019 4.4时效性 科研信用信息产生后应及时有效地予以征集,保证数据信息的动态更新. 5征集对象 科研信用信息征集的对象应主要包括科研活动的相关主体,既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包括自 然人. 注:参与科研项目的相关主体,主要分为科研项目承担者、评价者和管理者.科研项目承担者既包括科研项目承 担机构,也包括负责人;评价者既包括评估机构,也包括评审专家;管理者同时包括接受委托履行管理职能的 机构及其管理人员. 注2:从事学术研究的主体,主要包括开展学术研究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 6征集范围 在科研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各关键环节,应对相关参与主体的反映科研活动履约状况的信息进行客 观记录. 注:以科研项目承担者为例,其科研项目信用信息征集范围主要包括从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到验收等全过程中履行 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与委托协议书、项目预算书等正式承诺、遵守相关管理制度与政策法规以及科技界公认 行为准则等方面的信用信息. 7征集内容 7.1科研信用信息征集内容应主要包括基本信息、科研项目信用信息、学术研究信用信息和关联信用 信息四个方面. 7.2科研主体的基本信息是科研活动主体相关的身份信息. 7.3科研项目信用信息主要是科研主体在具体的科研项目中兑现科研承诺的信用信息,包括科研活动 主体的一般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a)一般信息是遵守科研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产生的一般性记录,包括项目管理、资 金管理等方面的记录信息; b)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是相关主体在执行科研项目中违背科研活动承诺的不当行为以及所受到的 处理情况;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是相关主体在执行科研项目中的良好行为以及所得到的奖励. 7.4学术研究信用信息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主要是除参与科研项目等科研活动之外,科研主体在学术 研究方面不能兑现科技界公认行为准则等的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存在论文代写、代投、抄袭剽窃造假等 违反科研伦理道德规范等学术不端行为情况的信息. 7.5关联信用信息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主要是在科研活动范围之外,科研主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