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140.30 分类号:Y46 备案号:57068-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1265-2017 代替QB/T1265一1991 毛皮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 Fur-Sampling-Number of items for a gross sample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1265-2017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QB/T1265一1991《毛皮成品抽样数量及方法》的修订. 本标准与QB/T1265一1991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扩大了范围; 删除了引用标准;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修改了取样方法和抽样数量.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浙江省质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吉林省纺织产品质量 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皮革站)、嘉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丹云、许燕、丁云、王梦頔.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B/T1268-1991. I QB/T1265-2017 毛皮取样批样的取样数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从商业批或生产批中抽取整张样品数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毛皮.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批样gross sample 从一个商业批或生产批中选择的整张样品. 3取样方法 3.1如果相关各方对取样没有特别的约定,推荐按3.2~3.4进行取样. 3.2应保证取样是随机抽取的,可使用适当方式,用随机抽取表进行. 3.3按公式(1)计算批样的取样数量: n=0.2√N (1) 式中: n——批样的取样数量; N—商业批或生产批的产品总数量. 3.4在任何情况下,取样的数量不应少于2. 4取样报告 取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标准编号: b)每批的情况: c)每批的数量; d)批样的取量数量; e)取样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f)实际操作与本标准的不同之处; g)取样人员、日期.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