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87.080 分类号:A17 备案号:57066-2017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2826-2017 代替QB/T2826一2006 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Ultraviolet curing offset ink 2017-01-09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2826-201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B/T2826一2006《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本标准与QB/T2826一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删除外观指标及试验方法(见2006版表1及4.1); 修改细度指标及试验方法(见表1及4.3 2006版表1及4.3); 修改黏性指标(见表1 2006版表1); 修改干燥性指标和照射条件(见表1及4.6.3 2006版的表1及4.6.3); 增加流动度指标及检测方法(见表1及4.6.6): 删除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误差指标(见2006版的3.2); 修改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的名称及测定方法(见3.2及4.6.7 2006版的表2及4.7); 增加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见3.3及4.6.8); 增加有机挥发性物质(V0C)限量指标及检测方法(见3.4及4.7); 修改检验温度条件(见4.1 2006版的4.8); 修改检验规则(见5 2005版5); 修改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6 2006版的6).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油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27)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洋油墨有限公司、中钞油墨有限公司、洋紫荆油 墨有限公司、盛威科(上海)油墨有限公司、上海牡丹油墨有限公司、天津天女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剑彬、张进梅、李青、杨爱军、杨清、张涛、周金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QB/T2826-2006. I QB/T2826-2017 胶印紫光固化油墨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产品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带紫外光固化装置的胶印印刷机、纸张及复合材料上使用的胶印紫外光固化油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8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 GB/T14624.1胶印油墨颜色检验方法 GB/T14624.2胶印油墨着色力检验方法 GB/T14624.3胶印油墨流动度检验方法 GB/T18723印刷技术用黏性仪测定浆状油墨和连接料的黏性 GB/T23986一2009色漆和清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 CY/T127一2015用于纸质印刷品的印刷材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试样的制备方法 QB/T1149回形针 QB/T2624一2012单张纸胶印油墨 QB2930.1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1部分:可溶性元素 QB2930.2油墨中某些有害元素的限量及其测定方法第2部分:铅、汞、镉、六价铬 3要求 3.1技术性能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技术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要求 1 颜色/级 ≥ 4 2 细度1/um ≤ 12.5 3 细度2/um ≤ 25.0 着色力1% 95~105 5 黏性 7.0~16.0 6 干燥性/次 ≤ 3 7 流动度/mm 23~42 细度1/细度2二者选一,方法依据QB/T2624一2012附录A 指标与方法相互对应. 3.2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 应符合表2的规定. 1 QB/T2826-2017 表2有害可溶性元素的最大限量 单位为毫克每千克 元素名称 铅(Pb) 汞(Hg) 砷(As) 铬(Cr) (Cd) 锑(Sb) 钡(Ba) 硒(Se) 限量/(mg/kg) 90 60 25 60 75 60 1000 500 注:大红墨、金红墨的钡元素的最大限量不在此范围. 3.3有害元素总含量限量 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的总含量限量应小于100mg/kg 3.4有机挥发性物质(V00)限量 应符合有机挥发性物质总量(V0Cs)不大于2%. 4试验方法 4.1实验室条件 试验应在环境温度(23士2)℃、相对湿度(655)%条件下进行. 4.2颜色 按GB/T14624.1进行试验. 4.3细度 4.3.1细度1按QB/T2624一2012中附录A方法一进行试验. 4.3.2细度2按QB/T2624一2012中附录A方法二进行试验. 4.4着色力 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