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59.080.40 分类号:Y47 备案号:51165-2015 QB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QB/T4873-2015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 实验室光源暴露法 Test methods of artificial leather and synthetic leather -Exposure to laboratory light sources 2015-07-14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QB/T4873-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昆山阿基里斯人造皮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昆山市安姆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美国科潘诺实验设备公司、广州合成材料 研究院有限公司、昆山协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理工大学、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亚太拉 斯材料测试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华锋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安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亿 龙新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建明、丁菊芳、王维新、张恒、孙杏蕾、谢宇芳、易军、张凤、贾红兵、陈 莉娅、苗长洗. 本标准为首次制定. I QB/T4873-2015 人造革合成革试验方法实验室光源暴露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革合成革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的3种方法:氙弧灯法(A法)、荧光紫外灯法(B 法)和开放式碳弧灯法(C法)及其结果和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应用实验室光源对人造革合成革进行加速老化的试验及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0一2008纺织品色牢度试验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 GB/T2918一199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15596一2009塑料在玻璃下日光、自然气候或实验室光源暴露后颜色和性能变化的测定 GB/T16422.1一2006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1部分:总则 GB/T16422.2一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2部分:氙弧灯 GB/T16422.3一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3部分:荧光紫外灯 GB/T16422.4一2014塑料实验室光源暴露试验方法第4部分:开放式碳弧灯 3试样 3.1试验前试样应保持清洁,不应有影响材料性能或对试验结果造成偏差的缺陷. 3.2从待测的产品上沿纵向裁取1m作为样品.样品横向两端各除去宽度50mm后,剩余部分沿横向 平均分切成4份,分别从每份各裁取1片试样(试样尺寸应满足试验设备和试验方法的要求),其中3 片试样投入试验,1片试样作为保留样品,存放在避光、干燥的环境中. 注:为了提供不同时间间隔的老化记录,必要时需要提供重复样品. 3.3在试验开始前,相关各方应就是否按照产品实际使用环境和条件对产品进行特别的预处理(如复 合背衬材料、表面特别涂饰、表面印刷等)达成一致. 4试验方法 4.1试验方法A:氙弧灯法(A法) 4.1.1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16422.1一2006和GB/T16422.2一2014的要求. 选择安装合适的滤光器,使配置窗玻璃滤光器的氙弧灯的相对光谱辐照度符合附录A中表A.1的 要求,使配置日光滤光器的氙弧灯的相对光谱辐照度符合附录A中表A.2的要求. 4.1.2试验条件 推荐的试验条件见表1. 1 QB/T4873-2015 表1推荐的氙弧灯试验条件 辐照度/ 代号 滤光器 波长/nm 暴露循环条件 W/(m2.nm)] 黑标温度(653)℃,箱体空气温度(38±3) ℃,相对湿度 Al 1.10002 420 (50士10)%,连续光照 窗玻璃 黑板温度(89士3)℃,箱体空气温度(62士2)℃,相对湿度 滤光器 (50土5)%,运行3.8h光照: A2 1.200.02 420 黑板温度(383)℃,箱体空气温度(38士3)℃,相对湿度 (95±5)%,运行1h黑暗 黑标温度(65士3)℃,箱体空气温度(38士3)℃,相对湿度 (50±10)%,运行102min光照: A3 0.51±0.02 340 在不控制黑标温度、箱体空气温度、相对湿度的情况下,运行 18min光照同时正面水喷淋 黑板温度(38士3)℃,箱体空气温度(38士3) ℃,相对湿度 日光 (95±5)%,运行60min黑暗,同时正面背面水喷淋: 滤光器 板温度(703)℃,箱体空气温度(47士3)℃,相对湿度 (505)%,运行40min光照: A4 0.55±0.02 340 黑板温度(70±3)℃,箱体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