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35.240.01 L67 SR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 SF/T0058—2019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civil administrative legal aid service 2019-11-15发布 2019-11-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发布 SF/T0058—2019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服务原则 2 5服务类型 2 6法律咨询.. 2 7诉讼案件代理 .4 8非诉讼案件代理 10 9服务质量控制 附录A(规范性附录)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立案和结案文书归档材料15 参考文献 .17 I SF/T0058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司法部信息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司法部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施汉生、宋洪流、孙春英、李雪莲、奚军庆、胡琦. II SF/T0058—2019 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服务原则、服务类型以及法律咨询、诉讼案件代理、非诉讼案件代理 和服务质量控制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司法部令第124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 司发通(2013)34号法律援助文书格式 司办通(2017)129号12348中国法网网上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civil administrative legal aid 由司法行政机关确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承办人员,依法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民事和 行政案件代理等服务的法律保障制度. 3.2 法律援助机构legal aid agency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承办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 [SF/T0024—2017 定义3.2] 3.3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承办机构civil administrative legal aid agency 承办机构agency 依法承办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的法律援助机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或者其他社会组 织. 3.4 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承办人员civil administrative legal aid personne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