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60.25 P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8916.6-2012 代替GB/T18916.6-2004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 Norm of water intake-Part 6:Beer brewing industry 2012-06-29发布 2013-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18916.6-2012 前 言 GB/T18916《取水定额》,目前已制定的部分有: —第1部分:火力发电; 一第2部分:钢铁联合企业; 一第3部分:石油炼制; —第4部分:纺织染整产品; 一第5部分:造纸产品; —第6部分:啤酒制造; —第7部分:酒精制造; —第8部分:合成氨; —第9部分:味精制造; 一—第10部分:医药产品; —第11部分:选煤; ——第12部分:氧化铝生产; 一第13部分:乙烯生产. 本部分为GB/T18916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按照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所规定的原则制定. 本部分代替GB/T18916.6一2004《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 本部分与GB/T18916.6一2004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一修改和删除了相关的术语; 一一修改了啤酒制造的取水量定额指标; 一对原标准第6章定额使用说明进行了修改; 本部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2)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酿酒工业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杜绿君、何勇、王延才、王琦、肖德润、任育枝. 本部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8916.6—2004. I GB/T18916.6-2012 取水定额第6部分:啤酒制造 1范围 GB/T18916的本部分规定了啤酒制造取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计算方法及取水量定额等. 本部分适用于现有和新建啤酒制造厂取水量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2452企业水平衡测试通则 GB/T18820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 GB/T21534工业用水节水术语 GB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T18820和GB/T2153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啤酒制造beer brewing 以水、麦芽为主要原料,淀粉质物料和酒花为辅助原料,经过粉碎、糖化、发酵、过滤、包装生产出啤 酒的全过程. 4计算方法 4.1一般规定 4.1.1取水量范围 取水量范围是指企业从各种常规水资源提取的水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净水厂供水计量)、地下 水、城镇供水工程,以及企业从市场购得的其他水或水的产品(如蒸汽、热水、地热水等)的水量. 4.1.2取水量供给范围 啤酒制造取水量供给范围包括主要生产(啤酒酿造、包装)、辅助生产(动力、检化验)和附属生产(包 括厂区办公楼、食堂、浴室、卫生、绿化),不包括麦芽制造. 4.1.3各种水量的计量 取水量、外购水量、外供水量以啤酒制造厂一级计量表的水量计算. 4.2千升啤酒取水量 千升啤酒取水量按式(1)计算: 1 GB/T18916.6-2012 V= VuVia-Vis Q -(1) 式中: V一千升啤酒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千升(m3/kL); Vin一一从自建或合建取水设施等取水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V2—外购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包括市政供水工程取水量,单位为立方米(m3); Vis外供水(或水的产品)量总和,单位为立方米(m3); Q一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生产啤酒成品的总量,单位为千升(L). 注:以月为计量时间单位时,在制品的约当产量计算见附录A. 5取水定额 5.1现有企业取水定额 现有啤酒制造厂千升啤酒取水量定额应不大于6.0m2/kL. 5.2新建企业取水定额 新建啤酒制造厂千升啤酒取水量定额应不大于5.5m3/kL. 6定额使用说明 6.1啤酒制造厂用水计量器具配置和管理应符合GB24789的要求. 6.2取水定额管理中,水平衡测试应符合GB/T12452的要求. 6.3啤酒制造厂的千升啤酒取水量以年为计量单位,但每月应进行统计;以月为计量时间时,酿造在制 品的约当产量和千升啤酒取水量的计算方法参见附录A. 2 GB/T18916.6—2012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以月为计量时间的千升啤酒取水量计算方法 A.1导言 因啤酒的生产周期较长,啤酒制造的酿造过程投料后,在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