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 CCS Z04 团 体 标 准 T/C1 ECCPA014—2024 产品碳信息披露导则 Carbon Disclosure Guidelines for Products 2024-04-23发布 2024-04-26实施 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发布 T/CIECCPA014—2024 目 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 4披露原则 3 4.1相关性 .3 4.2一致性 .3 4.3完整性 3 .3 4 4准确性 4.5透明性 3 4.6合天规性11 5披露方式和内容 .3 5.1披露方式 3 5.2披露内容 3 参考文献 16 I T/CIECCPA014—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北京天擎动力国际清洁能源咨 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编单位:中国大唐集团绿色低碳发展有限公司、国电科技环保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煤炭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山东魏桥创业集 团、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禾晟源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电 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中建 设计研究院环境艺术设计院、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山东建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合信(北京)认证有限公司、世纪互联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北京红山信息科技研究院有 限公司、北京中兴高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可视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君集团有限公司、蔚蓝云川(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衡煜科技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爽、袁秀娟、石隽隽、邓向辉、张立娜、杨爱民、徐振宇、杨静 秋、杜兵、李齐宏.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 Ⅱ T/CIECCPA014—2024 产品碳信息披露导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产品碳信息披露的原则、方式、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产品的碳信息披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2150-2015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 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氧化亚氮(N2O)、氢氟 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32150-2015 3.1] 3.2 披露主体disclosing entity 进行碳信息披露的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单位. 3.3 披露产品disclosed product 进行碳信息披露的工业产品. 3.4 产品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产品系统中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温室气体清除量之和,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并基于生 命周期评价,使用气候变化单一影响类别. 注1:产品碳足迹可分解成一组数字,确定具体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清除量(见表1),产品碳足迹也 可被分解到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例如各个过程所处的空间范围. 注2:产品碳足迹研究报告中记录了产品碳足迹的量化结果,以每个功能单位的二氧化碳当量表示. 3.5 核算边界accounting boundary 与披露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的范围.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