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 技术导则(试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推进超大特大 城市“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2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步 推进全省“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浙 政办发〔2023〕56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浙江省医疗应急 服务点“平急两用”的技术指导,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牵头组织力量,深入各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 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选址 与总平面、土建、设备、施工、平急转换.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 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编写和解释.各地在执行过程 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 浙江省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联系电话:0571- 85050020 电子邮箱:ziadcode@ziad.cn). 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 编制人员:陈志青骆高俊郑赫赵长青周星杰朱静 姜善临陈戎田源陈乙文陈珏张力 杨长明徐云飞卢海峰黄震苏项庭卫哲 赵浩方伟茜王勇周晨亮张俊杰郑贝特 审核人员:蒋骥封素芬杨键金波刘莹林鑫卢 菊仪骆敏杨栋梁 目录 1总则 .-1- 2术语 .-2- 3基本规定. .-4- 4选址与总平面-5- 4.1选址..-5- 4.2总平面 .-5- 5土建6- 5.1建筑. ..-6- 5.2结构.. ..-7- 6设备 6.1给排水. .-8- 6.2通风与空调-9- 6.3电气 .-12- 6.4智能化.. ....-13- 6.5医用气体.-14- 7施工-16- 8平急转换 -17- 引用标准名录-18- 1总则 1.0.1为提升浙江省大城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指导大城市的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建设,制定本导 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浙江省大城市及以上的设区市、县城的 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建设. 1.0.3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建设应“平时”满足周 边居民日常诊疗服务需求,“急时”可转换为定点应急救治 场所. 1.0.4浙江省医疗应急服务点“平急两用”建设除应符合本 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现行标准的规定.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