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60 CCS A 47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41-2022 代替QX/T41一2006 空气质量预报 Air quality forecast 2022-01-07发布 2022-04-01实施 中国气象局发布 QX/T41-2022 目 次 前言 Ⅲ 引言 V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时效和内容 2 5方法 2 6步骤 2 7评分 .3 附录A(规范性)空气质量级别划分与计算方法 ....4 参考文献 6 I QX/T4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QX/T41一2006《空气质量预报》,与QX/T41一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 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更改了“预报时效”“预报内容”(见4.1、4.2 2006年版的4.2、4.3); b)删除了“预报范围”(见2006年版的4.1); )删除了“预报的范围为本行政区域”“预报的时效为24小时或24小时以上”“预报的内容包括 SO2、NO2、PM1等主要污染物的污染物浓度与污染物指数”(见2006年版的4.1、4.2、4.3); d)更改“预报方法”“预报步骤”“预报评分方法”为“方法”“步骤”“评分”(见第5章、第6章、第7 章,2006年版第5章、第6章、第7章); €)更改了“空气质量分指数及对应的空气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和空气质量级别划分”(见A.1 2006 年版的A.1、A.2); f)增加了“空气质量指数AQI的计算方法”(见A.2); g)删除了“空气污染指数计算”(见2006年版的A.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45)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京津冀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中心、中国气象局北京城市气象研究院、国家气象中心、 天津市环境气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熊亚军、乔林、张碧辉、尹晓梅、朱晓婉、徐敬、张自银、李梓铭、郭恒、蔡子颖、邱 雨露、刘湘雪、吕梦瑶、唐宜西、李颖若、吴进. 本文件于2006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Ⅲ QX/T41-2022 引言 自2001年5月1日起,全国47个环保重点城市的气象部门开始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工作;2018年 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与中国气象局签署两部门总体合作框架协议,将在科学技术、 生态环境监测、大气环境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共 享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QX/T41一2006《空气质量预报》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标准化技术支撑. QX/T41一2006《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实施十五年来,使气象部门开展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工作有标 可依,规范了空气质量预报业务和服务.随着业务技术的发展,对空气质量预报的内容、时效和评分方 法等业务技术提出了新的要求.鉴于此,有必要修订完善QX/T41 以不断适应新的业务需求,确保支 撑空气质量预报业务的目标和效益的实现. 本次的修订,重点考虑了空气质量预报领域的最新发展,增加了PM2和臭氧等预报内容,进一步 清晰地描述了空气质量预报的时效、内容、方法和步骤,明确了空气质量预报评分的计算方法和评定规 则,促使空气质量预报更加适应现有的业务技术发展. V QX/T41-2022 空气质量预报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外空气质量预报(以下简称“预报”)的时效和内容,描述了相应的方法、步骤和评分 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空气质量预报和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空气质量air quality 用来描述空气清洁状况的量. 3.2 空气质量指数air quality index;AQI 定量描述空气质量(3.1)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来源:HJ633一2012 3.1] 3.3 空气质量分指数individual air quality index;IAQl 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3.1)指数. [来源:HJ633—2012 3.2] 3.4 首要污染物primary pollutant 空气质量指数(3.2)大于50时,最大的空气质量分指数(3.3)对应的空气污染物. 3.5 可吸入颗粒物inhalable particulate matter;PMo 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或等于10m的颗粒物. 3.6 细颗粒物fine particulate matter;PM2.5 环境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