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60 A50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590-2020 气象计量标准装置期间核查导则 Guide for intermediate checks of meteorological measurement standard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2020-12-29发布 2021-04-15实施 中国气象局发布 QX/T590-2020 目 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术语和定义 .1 3期间核查对象和指标 1 4期间核查周期 2 5期间核查方法 2 6期间核查实施 6 7期间核查结论报告 .6 8期间核查结论不合格处理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直接比较法期间核查报告示例 .8 附录B(资料性附录)传递比较法期间核查报告示例 10 附录C(资料性附录)直接比对法期间核查报告示例 14 附录D(资料性附录)间接比对法期间核查报告示例 17 参考文献 21 QX/T590-2020 气象计量标准装置期间核查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计量标准装置期间核查的对象、指标、周期、方法、实施、核查结论报告及不合格 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计量标准装置的期间核查.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期间核查intermediate check 按照规定程序确定计量标准/标准物质/其他测量仪器是否保持其原有状态而进行的操作. 2.2 气象计量标准装置meteorological measurement standard instrument and equipment 开展检定、校准或量值保持等活动所使用的气象计量标准器及其配套设备组成的系统. 2.3 被核查对象equipment checked 被核查的气象计量标准装置. 2.4 核查标准check standard 用于验证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性能的装置、设备或样品. 2.5 传递标准transfer standard 在测量标准相互比较中用作媒介的测量标准. 3期间核查对象和指标 3.1被核查对象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上所列出的“计量标准器”和“主要配套设备”所组成的气象计量标准装置. 3.2被核查指标 当被核查对象的计量标准器测量性能采用: a)最大允许误差描述时,以最大允许误差为核查指标; b)准确度等级描述时,以其对应的最大允许误差为核查指标; c)稳定性描述时,以通过该稳定性折算的年稳定性为核查指标; d)不确定度描述时,以包含概率为95%的扩展不确定度为核查指标. 1 QX/T590-2020 4期间核查周期 4.1被核查对象中的计量标准器采用检定或采用有推荐校准周期的校准方式进行量值溯源的,期间核 查周期为被核查设备检定或推荐校准周期的一半,且不超过1年;采用无推荐校准周期的校准方式进行 量值溯源的,期间核查周期按公式(1)计算,且不超过1年: T A-c1 (1) 2|a 式中: T—核查周期,单位为年(a). A——核查指标允许限度的绝对值. c一一附加值.被核查对象在使用中,当不利用校准数据对其测量值进行修正时,取值为上一次 校准证书所给出的被核查对象的测量误差值;当利用校准数据对其测量值进行修正时,取 值为0. 注:在被核查对象的测量性能采用某一参数的稳定性描述时,测量误差为该参数的实际值相对标准值的偏离. a一一计量标准器的年稳定性. 注:通常将上一校准周期内被核查对象实际漂移值和技术指标所给出的名义漂移值折算到年稳定性后,取2项数据 中的绝对值较大的值作为的取值.当根据连续3个校准周期的实际漂移值折算的年稳定性明显好于根据名 义漂移值折算的年稳定性时,可采用连续3个校准周期内实际年稳定性中绝对值最大的值作为的取值, 4.2当按4.1确定的末次期间核查的时间到达或超过复检日期、复校日期时,可不开展末次期间核查. 4.3当被核查对象的计量标准器或主要配套设备存在下列情况时,应缩短期间核查周期: a)使用环境严酷或使用环境发生剧烈变化; b)使用过程中容易受损; c)数据易变或对数据存疑; d)脱离实验室直接控制后返回; e)临近失效期; f)核查结果表明判别系数或归一化偏差在0.7~1.0之间. 5期间核查方法 5.1直接比较法 5.1.1核查标准 核查标准的计量特性相对于被核查对象至少高一等级,且与被核查对象不得同时为量值复现装置. 5.1.2核查步骤 5.1.2.1使用核查标准和被核查对象同时测量同一被测量. 5.1.2.2根据公式(2)计算被核查对象的测量误差: 8(x)=x一x (2) 式中: 8(x)—一被核查对象的测量误差; ——被核查对象的测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