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7.060 CCS A 47 QX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 QX/T597-2021 区域性干旱过程监测评估方法 Monitoring and assessment method of regional drought process 2021-05-10发布 2021-09-01实施 中国气象局发布 QX/T597-2021 区域性干旱过程监测评估方法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区域性干旱过程的确定方法、评估指标和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区域性干旱过程的监测和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干旱过程drought process 某一区域范围内持续一定时间的干旱. 注:可用于气象干早、农业干早和水文干早等. 3.2 干旱指数drought index 反映干早程度的指标. 注:不同类型的干早可以采用不同的干早指数来表征. 3.3 干旱等级drought grade 描述干旱强度的级别. 注:一般分为轻早、中早、重早和特早四个等级.气象干旱等级的判定可参考GB/T20481一2017. 3.4 累积干旱强度cumulative drought intensity 表征干旱强度与持续时间的综合指标. 3.5 干旱过程强度intensity of drought process 反映干旱过程持续时间、影响面积和干旱强度的综合指标. 4单站干旱过程监测方法 4.1干旱过程的确定 4.1.1当某站连续15天及以上出现轻旱及以上等级干旱,且至少有一天干旱等级达到中旱及以上,则 确定为发生一次干旱过程. 4.1.2干早过程时段内第一次出现轻早的日期,为干旱过程开始日. 4.1.3干早过程发生后,当连续5天干早等级为无早或偏湿时,则干早过程结束,干早过程结束前最后 1 QX/T597-2021 一天干旱等级为轻旱或以上的日期为干旱过程结束日. 4.1.4某站干旱过程开始日到结束日(含结束日)的总天数为某站干旱过程日数. 4.2干旱过程强度 4.2.1累积干旱强度 累积干旱强度反映了干旱指数强度与持续时间的综合,按公式(1)计算: S(n)=n-1 (1) 1 式中: S(n)一某站干旱持续n天的累积干旱强度; ”—一某站干旱持续天数; a——权重系数,一般取0.5~1.0,宜取0.5; I:一一第i天干旱指数的绝对值,1≤≤n 轻旱以下等级的干旱指数记为0. 4.2.2干旱过程强度 通过滑动干旱过程内持续干旱天数计算累积干早强度,取干早过程内最强累积干旱强度作为单站 干旱过程强度(Z ) 按公式(2)计算: Z =max- mn一i.(S(n)) (2) 式中: max=1.mn=1.e()一—通过不断滑动比较寻找某时段内干旱日k(1≤k≤m) n(1≤n≤k)天累积干旱 强度的最大值; m ——单站干旱过程总天数; S(n) 一—干早持续(1≤n≤m)天的累积干早强度,按公式(1)计算. 5固定区域干旱过程监测方法 5.1监测区域 针对某相似气候地区或省(市)级行政区等固定区域范围,宜通过区域内站点平均干旱强度来判断 干旱过程. 5.2区域日干旱强度 当某日监测区域内站点平均干早强度的等级达轻早及以上,且至少有一站干旱等级达到中早以上, 则认为该日发生区域干旱.区域日干旱强度1:按公式(3)计算: Id= (3) 下台 式中: k——区域内总站数; j一一区域内干旱等级达轻旱及以上的站点数; I;一一区域内干旱等级达轻旱及以上的第个站点的干旱指数. 5.3干旱过程的确定 5.3.1当区域日干早强度的等级达到轻早及以上,且连续15天及以上,至少有一日达中早及以上等 2 QX/T597-2021 级,则确定发生一次区域干早过程. 5.3.2区域性干旱过程时段内第一次出现轻旱的日期,为区域干旱开始日. 5.3.3干早过程发生后,当连续5天出现区域日干早等级为无旱时,则确定区域干旱过程结束,干早过 程结束前最后一天区域日干旱等级达轻早及以上的日期为区域干早结束日. 5.3.4区域性干早过程开始日到结束日(含结束日)的总天数为区域干旱过程日数. 5.4区域干旱过程强度 5.4.1区域累积干旱强度 区域累积干旱强度是区域日干早强度与持续时间的综合,按公式(4)计算: D(n)=nl I() (4) 式中: D(n)一区域累积干旱强度; ”—区域干早过程日数; 1()—一区域干旱过程内第天的区域日干早强度的绝对值,按公式(3)计算; a——权重系数,一般取0.5~1.0,宜取0.5. 5.4.2区域干旱过程强度 通过滑动区域干旱过程内持续干旱天数计算区域累积干旱强度,取区域干旱过程内最强累积干旱 强度作为区域干旱过程强度(Z) 按公式(5)计算: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