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QB/T1860-93 洗发膏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洗发膏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脂肪醇硫酸钠和脂肪酸皂类及其它表面活性剂(椰子皂类除外)为主要 原料,添加润湿剂、防腐剂、助洗剂、芳香物、杀菌药物、色素等辅料配制而成的洗发用 品. 2引用标准 GB7916化妆品卫生标准 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 GB/T13173.6洗涤剂发泡力的测定 GB5173洗涤剂中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直接两相滴定法)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3产品分类 3.1按产品性能分为一般洗发膏、营养洗发膏、护发洗发膏. 3.2按产品包装分为瓶装、袋装、软管装. 4技术要求 产品卫生指标应符合GB7916有关规定. 4.1理化指标 表1 指标名称 规 定 耐热, 40℃,24h 膏体不流动,无分离现象 耐寒 0℃,24h 膏体能正常使用 一10℃,24h 膏体恢复室温无分离析水现象 泡沫(40℃)mm ≥100 pH值 ≤9.8 活性物含量%(以100%K12计) ≥8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3一11一13批准 1994一07一01实施 -11- QB/T1860-93 4.2感官指标 表2 指标名称 规 定 膏体 均匀、软硬适宜、无杂质 香气 香气纯正,符合规定香型,无异味 色泽 符合规定色泽 4.3容量允差 ≤15g ±1g 16~30g ±2g 31~100g ±3g 101~200g±4% 201~500g±3.5% 500g以上散装,不低于规定容量. 4.4包装外观要求 符合QB/T1685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理化指标 5.1.1耐热 5.1.1.1仪器电热恒温千燥箱. 5.1.1.2步骤 将试样放入已调好所需温度(40±1℃)的恒温箱中,按规定时间进行试验.小塑料袋 样品,用铁夹夹住塑料袋封口,悬挂在电热恒温干燥箱中,24h后取出,放在45°的斜面 上,观察膏体是否流动和有无变化.瓶装样品,将瓶放置电热恒温千燥箱中,使膏面保持水 平,24h后取出,斜放成45°,观察膏体是否流动和有无变化.散装样品,改为15~30g小包 装后,检验方法同上. 5.1.2耐寒 5.1.2.1仪器电冰箱. 5.1.2.2步骤 将试样放入调至0±1℃的冰箱内,经24h后取出检查膏体能否正常使用. 样品经0℃预冷2h 放入调至-10±1℃的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室温观察试样是 否正常. 5.1.3泡沫 按GB/T13173.6检测. 试验浓度:2%. 5.1.4pH值 -12一 QB/T21860-93 按GB/T13531.1方法检测. 5.1.5活性物含量 按GB5173方法检测. 5.2感官指标 5.2.1膏体 目测和触觉检验. 5.2.2香气 嗅觉检验. 5.2.3色泽 目测检验. 5.3.容量允差 5.3.1步骤 取样品10瓶(袋),用天平称量并记录,然后把瓶内膏体倒出,用清水清洗干净,干燥 后,称量并记录(袋装产品可用10只空袋称其空袋重). 5.3.2计算 w=W总-W空 10 式中:W—10瓶(袋)试样平均质量,g; W总一一10瓶(袋)试样的毛重,g3 W空一一10瓶(袋)试样的空瓶(袋)重,g. 按规定质量计算容量允差. 6检验规则 6.1按QB/T1684执行. 6.2活性物含量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型式检验.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包装 按QB/T1685执行. 7.3运输 必须轻装轻卸,按箱子箭头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7.4贮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通风干燥仓库内,堆放时必须距离地面20cm 内墙50cm 中 间留有通道,不得倒放,切忌靠近水源或火源、热源,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原则. 产品的保质期应根据产品的特性,合理确定.凡符合上述运输、贮存条件,且包装完 整,未经启封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质期从产品生产之 日算起. -13- QB/T1860-93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质量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化妆品标准化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丽源公司日化三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蕾、董树芬.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发布的部标准QB964一85《洗发膏》 作废.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