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03.080.01 A16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8221.6-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6部分:帮扶救助 Basic public services for post-disaster transitional resettlement area- Part 6:Assistance and relief 2011-12-30发布 2012-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28221.6-2011 前言 GB/T28221《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分为6个部分: 一第1部分:总则; 一第2部分:环境管理; 一—第3部分:安全; 第4部分:商业; —第5部分:文化体育; ——第6部分:帮扶救助. 本部分为GB/T28221的第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4)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成都川大科鸿新 技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曹俐莉、柳成洋、李涵、曾毅、王世川、祝燕、林希、黎燕、唐艳红、李巧、胡昌川、 王波、原静、任雁、淳坦、刘飞. I GB/T28221.6—2011 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 第6部分:帮扶救助 1范围 GB/T28221的本部分规定了灾后过渡性安置区(以下简称安置区)帮扶救助服务的基本原则、服 务内容、服务管理以及服务质量. 本部分适用于规模达到1000人以上、存续时间超过3个月的安置区内的帮扶救助服务,其他规模 较小、存续时间较短的安置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2.1灾后过渡性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第1部分:总则 3术语和定义 GB/T28221.1中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过渡性安置区帮扶救助服务assistance and relief service of post-disaster transitional resettlement area 为帮助、扶持过渡性安置区居住人员恢复基本生活而开展的款物发放、就业援助、心理抚慰、法律援 助、医疗康复救助等活动. 4基本原则 4.1及时提供 以快捷帮扶为原则,及时调查,及时救助,确保安置区居住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4.2统筹管理 整合帮扶救助资源,统一安排安置区的帮扶救助服务, 4.3合理分配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结合安置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帮扶救助资源. 4.4有效服务 增强帮扶救助工作效率,提高帮扶救助资源使用效益,提升帮扶救助服务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以 确保帮扶救教助服务质量. 1 GB/T28221.6—2011 5服务内容 5.1款物发放 款物发放服务应开展以下工作: ——设置款物发放点,指定专人负责; —一公示款物发放流程和标准; 一发放时,严格履行发放手续,建立转账,登记造册; 一—定期公示款物发放情况. 5.2就业帮扶 就业帮扶服务可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就业援助计划,扶持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就业、自主创业;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 —积极开发安置区就业服务网络,提供安置区再就业岗位; —积极组织引导安置区内无业人员参加以工代赈活动; ——不定期地邀请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中介机构在安置区内召开社会用工洽谈招聘会等. 5.3心理抚慰 心理抚慰服务可开展以下工作: 一指定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安置区内心理抚慰工作; —根据需要建立常设或临时性心理服务站,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采取访谈、组织心理知识讲座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提供心理抚慰服务. 5.4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服务可开展以下工作: 一组建法律援助服务小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 ——开展法律宜传; ——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 5.5医疗康复救助 医疗康复教助服务可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医疗康复咨询; ——提供康复训练场所和基本设备; 一视情况因人而异配置基本生活辅助用品. 6服务管理 6.1管理机构 安置区管理委员会可设立负责管理帮扶救助服务的部门,其职责主要包括: —统一安排安置区内帮扶救助工作; 一制定相关制度,完善服务流程; 2 GB/T28221.6-2011 —一及时了解安置区居住人员帮扶救助需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一组建从事帮扶救助服务的专兼职队伍,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定期开展培训; 一一发放安置区宣传资料,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咨询服务; 一建立救助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