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 SD03-21-2018 第十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颜站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8)2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有 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省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概 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 工程造价,满足设计概算的需要,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结合我省 实际情况,我们组织编制了2018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 (包括:《山东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 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和《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费用 编制规定》四个分册),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鲁建标字(2009)32号文件发 布的相关定额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给山东省工程建设 标准定额站.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4日 山东省工程建设 I 总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市政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 度规定,在《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而 成. 二、本定额共分十一册,包括: 第一册通用工程 第二册道路工程 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册隧道工程 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七册燃气工程 第八册集中供热工程 第九册水处理工程 准定额站 第十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第十一册路灯工程 三、本定额是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概算、进行设计方案比选、确定工程 造价的依据,是编制估算指标、概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城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市政工程. 五、本定额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2011年版); 2.《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3.《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SDA1-31-2016; 4.《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市政工程)》(2010年); 5.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规范; 6.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标准图 集等: 7.国家及各省市有关概算计价依据等资料. 六、本定额包括工程项目从施工准备开始至施工完毕全过程的工序和工作内容. 七、本定额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人工:本定额中所列工日不分工种和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人工消耗量内 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综合工日单价取定为95元/工日. 2.材料: (1)本定额所列材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材料和其他材料. (2)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或加工 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操作损耗及堆放损耗等. (3)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表示. 混凝土按运至施工现场的预拌混凝土编制. (4)本定额中凡材料单价栏中列有单价者,该材料费用已计入定额材料费中;凡单价 栏中列有“一”者,该材料费用未计入定额材料费中,其单价可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发布的 现行市场价格进行计算. (5)本定额中的材料单价是以2017年全省统一发布的材料价格为基础综合取定的. (6)用量少、占材料费比重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3、机械台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