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7.040 X 08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4700-2010/ISO6663:1995 大蒜冷藏 Garlic-Cold storage (ISO 6663:1995 IDT) 2010-06-30发布 201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GB/T 24700-2010/ISO 6663:1995 前言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6663:1995《大藜冷藏》(英文版).其技术内容和文本结构与ISO6663:1995 一致. 为便于使用,本标准作了如下编辑性修改: -删去了ISO6663:1995的前言和引言; 一用"本标准”代替“本国际标准”; 一对标点符号进行了删改. 本标准由中国商业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宫占平、李江华、陈松、刘振宇、曹建云.
GB/T24700-2010/ISO6663:1995 大蒜冷藏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蒜(AlliumsativumLinnaeus)主要品种的冷藏技术条件,以保证大蒜能在新鲜的 状态下消费. 本标准适用于大蕊的冷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829水果和蔬菜冷库中物理条件定义和测量(GB/T9829-2008,ISO2169:1981, MOD) 3采收与冷藏前处理 3.1采收 冷藏用大蒜宜在叶尖或叶片开始变黄、蒜头的颈部组织开始变软、蒜头的大小不再增加时采收.大 蒜宜完好,并达到生理休眠期,其外皮宜干燥,并呈现出该品种所特有的色泽. 采收宜在干燥的天气下短时间进行. 3.2质量要求 冷藏用大蒜应选择适合长期贮藏的品种,应具备以下商品质量特性: -洁净、干燥、完整; -一紧实、成熟、无发芽; 一外皮干燥、完好; 一-田间和贮藏期间未受虫害侵染; -一无日晒伤或冷害; 一无异味. 3.3预处理 采收后的大蒜应使其干燥.干燥工序应从田间开始,并可在室内继续进行.在温度20℃~30℃ 时保持8d~10d,或在35°℃~40℃下保持0.5d~1d,相对湿度为60%~75%. 经溴化甲烷消毒处理的蒜头只允许作种子使用. 为延长大蒜的贮藏期,在采收前使用马来酰肼或其他发芽抑止剂,可有效控制大蒜的发芽和失重. 3.4规格尺寸 大蒜的规格尺寸应根据蒜头的直径计算.特级大蒜最小直径为45mm,一级和二级的最小直径为 30mm.同一包装中蒜头直径的差值不应超过2.5mm. 3.5包装 冷藏用大蒜宜采用纸箱、箱式托盘、金属网筐或将麻袋放在托盘上的形式进行包装. 包装材料宜洁净,其材质不会对产品造成外部或内部的损伤,也不会阻碍产品周围的空气流通. 3.6贮藏入库 大蒜不应与其他产品一起贮藏,除洋葱外.人库操作应在短时间内完成.
GB/T 24700-2010/ISO6663:1995 3.7贮藏方法 堆码方式应确保空气的循环流通.箱式托盘或麻袋放在托盘上的包装形式可堆码5层~6层,箱 式托盘的堆码可高至8层~9层,留有的空隙应足以保证各个方向的空气流动. 上下层之间宜留有约0.5m的空隙. 4贮藏条件 影响大蒜冷藏物理因素的定量测定方法按GB/T9829执行. 4.1温度 应在0℃条件下贮藏,温度波动幅度土0.5℃. 4.2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应保持在65%~75%. 4.3空气循环 应保持空气在恒温条件下循环. 4.4冷藏期限 冷藏期限因裁培品种和栽培方法的不同而有差别,一般为130d~220d. 冷藏期间应每7d~10d检查温度和湿度等贮藏条件. 4.5出库 冷藏大蒜出库时,应缓慢回暖,避免产品表面结露. 如有要求,大蒜应根据质量分级冷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