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_67.120.01 B 45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8211-2009 代替GB/T 8211-1987 GB/T 8212-1987 GB/T 8213-1987 GB/T 8214-1987 猪 鬃 Bristles 2009-07-08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8211-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8211-1987《出口猪聚》、GB/T8212-1987《出口染色猪繁》、GB/T8213-1987 《出口漂白猪繁》、GB/T8214-1987《出口水煮猪繁》. 本标准与GB/T8211~8214-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统称为“猪繁”; 增加了“3术语和定义”; 对GB/T8211~8214-1987"3规格”进行修改,形成本标准“4.2规格”; 对GB/T8211~8214一1987“5卫生条件”进行扩充,增加了原料来源防疫和产品霉斑、血 渍、粪污等内容,形成本标准“5.1安全卫生要求”; -对GB/T8211~8214-1987"2品质条件”和“4杂质”进行合并、修改和扩充,形成本标准 “5.2品质要求”; 增加了“6.5结果评定”、“7.3贮存”、“7.4运输”.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人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甘邵林、黄志强、刘铭孝、万向阳、吴愈柏、颜小平、王可丹、冯汉利、储海辉、 申志波、徐共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211-1987; -GB/T 8212-1987; -GB/T 8213-1987; GB/T 8214-1987.
GB/T 8211-2009 猪 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景的产品规格,质量要求、检验以及包装、标识、贮存、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包括水煮或未经水煮、染色、漂白的各类猪景.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8215-2009猪检验方法 GB/T18088出人境动物检疫采样 SN0331出口畜产品中炭疽杆菌检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猪bristles 主要能适于制刷用途的猪的繁毛的统称. 3.2 染色猪繁dyedbrist les 猪聚经染色加工后成为另外一种颜色的猪紫产品. 3.3 漂白猪繁bleachedwhite bristles 原白猪鬓经漂白加工后之全白色猪繁产品. 3. 4 水煮猪boiledbristles 经高温水煮加工后之猪产品. 3.5 长度length;size 成品鬃把基部至顶部的距离,又称尺码. 3. 6 足尺成分tops-percentage 从规定之冲尺部分起至缩尺部分止的繁所占的比率,又称足尺率. 3.7 冲尺over length 本尺码正线以上部分的暴. 3.8 缩尺lesslength 本尺码正线以下部分的黎. 1
GB/T 8211-2009 3.9 足尺sufficient length 从规定之冲尺部分起至缩尺部分止的繁,又称分头. 3.10 不足尺insufficient length 从规定之缩尺界限起到再下缩(二档)或到再下缩(三档)之规定范围止的聚,又称软尺. 3.11 平线fitlength 把祭梢与规定线平齐者,又称平尺. 3.12 盖线top-percentage reach length 繁梢盖没规定尺码线者. 3.13 底盘roots 成品繁把的底部,又称繁兜. 3.14 顺账root-sorted bristles 已分清根梢,捆绳或箍圈扎于根部的成品暴把,又称顺货或一头根. 3.15 倒根reversed hair 成品聚把内黎身颠倒了毛,又称倒毛. 注:成操倒根(Tuftedreversedhair)系指成品把内端身颠倒了的暴毛有三根聚集在一处. 3.16 色泽lustre 成品猪应具有本品种的本色光泽. 3. 17 异色暴条abnormalhair 本色繁以外的其他颜色的黎毛. 3. 18 短繁;顺聚下脚shorts 顺繁从规定之不足尺界限以下的聚毛. 3. 19 扎子rifling 用短猪繁做成的成品聚把,该聚把两端均有平齐的根,其梢交叉朝向中间,渝、汉繁扎子,捆绳是 逢中腰扎,青繁扎子,捆绳是上、中、下扎三道. 3.20 挺直rigidbr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