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V_RR_CNG_0289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的编写导则 1.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的编写导则说明 编号 JF 1016-1990 名称 (中文)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的编写规则 (英文)Rules for Drafing Norms of Paten Evaluation of Measuring Instruments 归口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 起草单位 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工业处 主要起草人 赵若江(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司) 批准日期 1990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 1991年2月1日 替代规程号 适用范围 本导则供编写《计量器具鉴定规范》使用.编写计量器具定型鉴定大 纲时,应参照使用. 主要技术 1.应按照JG1002-84第一章的基本要求编写 要求 2.应符合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3. 3.凡《定型鉴定规范》的内容与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标准 的内容重复部分,应直接写出所引用的规程或标准名称、编号、章和 条的编号,不必重复叙述其内容. 是否分级 否 检定周期(年) 附录数目 4 出版单位 中国计量出版社 检定用标准物质 相关技术文件 备注
2.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的编写导则摘要 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导则供编写《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使用.编写计量器具定型鉴定大纲时,应参照 使用. 2依据的技术法规 本导则直接引用了JJG1002-84《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编写规则》的部分章节. 《定型鉴定规范》编写的基本要求 3应按照JJG1002-84第一章的基本要求编写. 4应符合计量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应与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标准协调 一致. 5凡《定型鉴定规范》的内容与相应的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国家标准的内容重复的部 分,应直接写出所引用的规程或标准的名称、编号、章和条的编号,不必重复叙述其内容. 三《定型鉴定规范》的分类 6《定型鉴定规范》可分为通用性规范和专业性规范两种. 通用性规范包括:计量器具定型通用规范,计量器具定型鉴定规范编写导则,计量器具 基本环境试验规则等. 吾,,争 “类”的划分可按计量学的分类方式,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中的长度、热学、力学、电磁学、无线电、时间频率、声学、光学、电离辐射、物理化学、 标准物质、专用计量器具等十二大类划分:也可按计量器具的原理结构分为电子电工式、机 械式、光学式计量器具等三大类. “种”的划分可按某些用途相同或结构相同的计量器具归为同“种”计量器具.如:电 子秤、电能表、粗糙度测量仪器等. 专业性规范不要按某种型号的产品来划分.《鉴定大纲》可以针对某种型号来编写. 四《定型鉴定规范》的构成 7《定型鉴定规范》的一般构成和编写顺序 五 《定型鉴定规范》各组成部分的编写细则 8封面 定型鉴定规范的封面应符合附录1定型鉴定规范封面格式的规定.
其中,定型鉴定规范名称一般是指被定型鉴定的计量器具名称.名称应简短明确,并能 反映出规范的适用范围,如:非自动天平、家用水表、工业热电偶等:通用性规范可在计量 器具名称后加“通用规范”几个字,如:电工电子式计量器具通用规范等. 9扉页 定型鉴定规范的廊页格式,应符合附录2定型鉴定规范扇页格式和附录3定型鉴定规范廊 页背面格式的规定. 10目录 按照JJG1002-84国家检定规程第三章第9条的规定编写. 11概述 概述部分简要叙述被定型鉴定的计量器具的用途、原理和构造.如果计量器具的原理和 构造比较普通,认为不必要介绍和说明时,该部分内容可以省略不写. 12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应规定被定型鉴定的计量器具的范围和应用领域,必要时还应明确写出不适用 的范围和领域. 建议采用下列典型用语: “本规范适用于:不适用于 13依据的技术法规 依据的技术法规包括:国家标准、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计量器具定型鉴定通用和专用技 术规范,并参照国际标准和国际法制计量组织的国际建议. 应在依据的技术法规中,说明依据的程度,如:引用.等同采用.:参照采用 并写明依据的技术法规编号和名称, 当参照行业、地方、企业标准,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国外技术法规等时,不在依 据的技术法规中说明,可在“附加说明”中说明. 14术语、符号、代号 定型鉴定技术规范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如果在现行的国家技术法规中尚无规定, 应在该规范中给出定义或说明. 15提供审查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样机 根据《计量器具定型鉴定通用规范》中有关提供审查的技术文件和试验样机的原则规定, 提出相应的计量器具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名称、试验样机的提供方式和数量的要求. 16法制计量管理要求 根据《计量器具定型鉴定通用规范》中有关法制计量管理的原则要求,提出相应的计量 器具的法制计量管理要求.它一般包括:应采用的计量单位,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的划分 和标志,计量法制性标志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