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计量器具检定规程 DDZ-Ⅱ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报警器 JJG(化)27-89 化学工业部 北 東京
目 帐 一技术要求 (1) 二检定条件. (2) 三检定项目和检定方法 (2) 四检定结果处理和检定周期. (4) 附录检定记录表格式 4) 170~
DDZ-Ⅱ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报警器检定规程 VcrificationRegulation of JJG(化)27-89 DDZ-Ⅱ Series Process Electronic Cont rol system A1arm 本检定规程经化学工业部于1990年6月20日批准,并自于 1990年12月31日起施行. 归口单位:化学工业部计量控制办公室 起草单位:天津溶剂厂 本规程技术条文由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 171 -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 董铭 (天津溶剂厂) -172 -
JG(化))27-89 共5页第1页 DDZ-Ⅱ系列电动单元组合仪表 报警器的检定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使用中和修理后的DDZ-Ⅱ系列电动单元 组合仪表报警器的检定. 一技术要求 1外观 报警器的表体整洁,铭牌完好;紧固件不得有松动;可动 部件灵活可靠. 2报警器给定值指示刻度误差 报警给定值指示刻度误差应不大于输入信号范围的上限值 和下限值之差的土5%. 3报警器的不灵敏区 报警器的不灵敏区应不大于输入信号范围的上限值和下限 值之差的±3%. 4电源电压变化影响 V的范围内变化时,其报警值的变化应 -30 不大于输入信号范围上限值和下限值之差的土2%. 5绝缘电阻 在环境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不超过85%时,报警器 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5.1输入端子对输出端子不小于20MΩ; 5.2输出端子对机壳不小于20MQ; - 1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