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价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改善型住宅评价,根据《关于支持住宅品质 改善提升若干措施》《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设计与建造导则》,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善型住宅的评价。
第三条改善型住宅评价应考虑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全要素、 全专业、全寿命期,对住宅安全、健康、低碳、智慧等性能进行 综合评价。
第四条改善型住宅评价由项目建设单位组织开展,采用自 评价方式,形成《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自评价报告》(详见附件)。
改善型住宅评价以住区或单栋住宅为对象。
评价单栋住宅时,凡 涉及住区系统性、整体性指标的,以住区总体指标作为评价依据。
第五条改善型住宅评价阶段分为预评价和评价。
预评价应 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进行,评价应在峻工验收和各专项 验收均合格后进行。
第六条改善型住宅预评价和评价内容包括控制项、评分项 和加分项。
控制项的评价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价 结果为分值。
控制项全部满足时,方可开展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价。
第七条控制项和评分项指标包括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预评价阶段一级指标由总平面及配套设施、建筑设计、结构 设计、给水排水设计、供暖空调和通风设计、电气与智能化设计 等6类组成。
评价阶段一级指标由总平面及配套工程、建筑工程、装饰装 修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暖空调和通风工程、电气与智能化工 程、施工质量与技术等7类组成。
第八条评分项评分时,当分别满足二级指标的50%、70%、 90%条款数时,得该指标总分值的50%、70%、100%。
加分项评 分时,满足相应条款得分。
第九条评分项得分与加分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预评价阶段总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Qm=Z=1Qi+QA 式中:Q-预评价阶段总得分; Qi 预评价阶段评分项得分,分别为总平面及配套 设施(Q1)建筑设计(Q2)结构设计(Q3)、 给水排水设计(Q4)、供暖空调和通风设计 (Qs)电气与智能化设计(Q6); QA-预评价阶段加分项得分。
预评价阶段各项分值设定应符合表9-1规定。
表9-1预评价阶段各项分值 分项 Q1 Q2 Q3 Qa Qs Q6 QA 分值 20 30 5 5 10 15 20 2
评价阶段总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Qi=Z7=1Qi+QAr 式中:Q评 评价阶段总得分; Qir 评价阶段评分项得分,分别为总平面及配套 工程(Q1,)、建筑工程(Q2,)装饰装修工程 (Q3,)给水排水工程(Q4)供暖空调和通 风工程(Qs)、电气与智能化工程(Q6)、施 工质量与技术(Q,); QA-评价阶段加分项得分。
评价阶段各项分值设定应符合表9-2规定。
表9-2评价阶段各项分值 分项 Q2 Q3 Qs Qs Q QA' 分值 20 35 5 5 10 10 5 20 第十条改善型住宅预评价和评价结果均分三个等级。
总得 分达到60~69、70~79、80及以上时,评价等级相应为A级、AA 级、AAA级。
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自评价报告 (预评价阶段) 项目名称: 所在地: 市 县(市、区) 自评价单位: 评价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项目名称(具体到单栋建筑楼号)(发改委立项/备案编 号: )已通过施工图审查,根据《江苏省改善型住宅评 价细则》开展预评价阶段自评价,控制项全部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 得分、总得分如下: 分项 Q Q2 Q3 Q Qs Q6 QA 分值 20 30 5 5 10 15 20 得分 总得分 Q 评价等级:口A级 AA级 AAA级 注:以上信息应填写完整。
承诺:对评价资料和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自愿接受政府监管和 社会监督。
自评价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