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窖井盖安全管理工作指引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前言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隐患分类及风险划分 9 5隐患治理及应对要求 ..11 6安装维修及验收标准 .15 7日常养护、井下作业及应急管理 19 8信息化及智能化 .23 附录A政策文件, 25 附录B引用的标准规范和标准设计图集 26 附录C技术要求 27 本指引用词说明 31
前言 为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 部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加 强窖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广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强窖井盖安全 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建城【2021]160号)文件工作要 求,切实做好窖井盖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组织编制本指引。
本指引参考国内外有关规范、标准,总结我省窖 井盖设施建设和管养工作实践经验,旨在为我省窖井盖设施安全隐 患治理、安全监管、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提升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引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隐患分类及 风险划分;5.隐患治理及应对要求;6.安装维修及验收标准;7.日常 养护、井下作业及应急管理要求;8.信息化及智能化。
本指引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建筑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各单位执行过程中,如有 意见和建议,请函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讯地址:广州市 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1楼-35楼),邮编:510045)。
主编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解决窖井盖存在的影响人员车辆安全、道路通行舒适度、市 容市貌、噪音扰民等问题,识别并治理安全隐患,消除安全隐患; 规范窖井盖安装维修及验收的技术标准;压实窖井盖相关各方责任, 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行信息化管理,试点探索智能化提升,提升 窖井盖管理效率和水平,提高窖井盖安全性能,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编制本指引。
1.2适用范围 1.2.1本指引适用于全省各市、县建成区内的城市道路、市政维护 的公园、公共绿地及体育场地等城市公共区域内设置的各类属住建 领域的管线窖井盖设施,包括给水、雨水、污水、合流、燃气等类 别的地下管线窖井盖设施。
1.2.2学校、医院、商场、车站、码头等提供公共服务的场所、居 民小区等独立管理区域设置的窖井盖设施,以及通信、电力等其他 类别的窖井盖设施可参照本指引实施。
1.2.3窖井盖设施的养护、应急抢修、改扩建除应符合本指引外, 还需符合国家、广东省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等规定的相关内容。
1.2.4新建工程窖井盖设施应参照本指引执行,且应符合国家、广 东省现行标准、规范、文件等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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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编制依据 本指引的编制依据现行国家及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详见附录 A),《检查井盖》(GB/T23858)等相关规范标准(详见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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