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D25-303-2024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告 甘建公告[2024]315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甘肃省 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公告 我厅组织编制了《甘肃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DBJD25-303-2024(以下统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 10月1日起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积累资料,发现问题 请及时函告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便补充完善.
二、本定额由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底房和雄 甘肃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8月12
总说明 一、《甘肃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作为我省现行有关 定额的补充定额,与我省计价规则配套使用.
二、本定额适用于按照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建筑 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共五章,包括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 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工程.
四、本定额以国家及我省现行设计规范(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 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 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省市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资料和 其他资料.
五、关于人工: 1.本定额的人工以工日表示,第一章节地与室外环境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 以综合工日表示:其余章节工种类别按一类工、二类工和三类工划分.
2.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3.本定额人工工日是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的.
六、关于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 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
2.本定额中材料用量包括主要材料和辅助材料,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 他材料费表示.
定额中已包括材料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 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3.本定额中所使用的砂浆均按干混预拌砂浆编制,若实际使用现拌砂浆或湿拌预拌砂 浆时,按以下方法调整: (1)使用现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整为现拌砂浆外,砌筑定额每立 方米砂浆增加二类工0.382工日,增加200L灰浆搅拌机0.167台班,同时扣除原定额中干 混砂浆罐式搅拌机台班;其余定额按每立方米砂浆增加二类工0.382工日,并将原定额中 干混砂浆罐式搅拌机调整为200L灰浆搅拌机,台班含量不变.
(2)使用湿拌预拌砂浆的,除将定额中的干混预拌砂浆调整为湿拌预拌砂浆外,另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