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 220. 10 C 84 备案号:60808-2018 DB22 吉林省地方标 准 DB22/T2879-2018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安装和验收规范 Setting and installation rules of suspended dry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2018-07-30发布 2018-08-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2879-2018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 5设计要求 6配置设计 7控制和操作 8 安全要求 6 安装施工 6 10调试 11验收... 10 12维护管理. 11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的验收记录, 1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20 表1配置场所危险等级补偿系数.. 表2防护区不密封度补偿系数 表3干粉灭火装置喷射不均匀补偿系数 表4充装普通干粉灭火装置在不同安装高度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 5 表5充装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在不同安装高度保护面积的灭火剂喷射强度 表A.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 表B.1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组件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14 表B.2干粉灭火装置系统安装过程检验记录.
15 表B.3干粉灭火装置系统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6 表B.4干粉灭火装置系统调试过程检查记录 17 表C.1干粉灭火装置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18 表C.2干粉灭火装置系统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1 表D.1干粉灭火装置系统维护检查记录. 20
DB22/T 28792018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山东环绿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国峰、杨琳琳、刘咏梅、程实、刘之源、宋明韬、夏飞、秦玉旺、王田 美、李素莲.
II
DB22/T 2879-2018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设计、安装和验收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术语和定义、分类、设计要求、配置要求、控制与操作、安 全要求、安装施工、调试、验收、维护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的设计、安装、验收和维护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4717火灾报警控制器 GB16806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A306.1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1部分:阻燃电缆 GA306.2阻燃及耐火电缆塑料绝缘阻燃及耐火电缆分级和要求第2部分:耐火电缆 GA602干粉灭火装置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 1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suspension type dry powder fire extinguishing device 悬挂固定安装在保护区域,能通过自动探测启动或控制装置手动启动,由驱动介质驱动干粉灭 火剂或超细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的装置.
(以下简称干粉灭火装置) 3.2 贮压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storage and pressure suspension type dry powder fire ext inguishing device 干粉灭火剂与驱动气体贮存在同一容器内,通过驱动气体驱动干粉灭火剂喷放的灭火装置.
(以下 简称贮压干粉灭火装置) 3.3 device 干粉灭火剂与燃气发生器贮存在同一容器内,通过燃气发生器内固体燃料燃烧产生的气体驱动干粉 灭火剂喷放的灭火装置.
(以下简称非贮压干粉灭火装置) 3. 4
DB22/T 2879-2018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系统suspension type dry powder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与火灾探测控制组件组合,实行多具联动的系统.
(以下简称干粉灭火装置系 统) 3.5 灭火单元fireextinguishingunit 在局部应用灭火条件中,将保护对象划分成若干个灭火区域,一个灭火区域即为一个灭火单元.
4分类 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按干粉灭火剂粒度可分为: a)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b)悬挂式普通干粉灭火装置.
5设计要求 5.1一般规定 5.1.1干粉灭火装置可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a)A类火灾,固体物质表面火灾; b)B类火灾,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 c)C类火灾,气体火灾: d)E类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e)F类火灾,烹饪器内的烹饪物(如动、植物油脂)火灾.
5.1.2干粉灭火装置不适用于扑救火灾的种类应符合GB50347的规定.
5.1.3干粉灭火装置使用环境温度应符合GA602的规定.
5.1.4多具干粉灭火装置联动,其喷出干粉灭火剂的时间差,应符合GA602的规定.
5.1.5干粉灭火装置不宜设置在易受碰撞、受日晒雨淋的位置.
当干粉灭火装置设置在上述位置时, 应带有保护罩.
5.2全淹没灭火方式防护区及干粉灭火装置设置要求 5.2.1全淹没灭火方式的防护区应符合下列要求: a)喷放干粉灭火剂时防护区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应符合GB50347的规定: b)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
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围护结构的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 c)防护区的通风设备,在喷放干粉灭火剂前应自动关闭.
5.2.2全淹没灭火方式干粉灭火装置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干粉灭火装置的布置,应能使喷放的灭火剂在防护区内均匀分布: b)干粉灭火装置距不可关闭的通风口最近边缘不宜小于2m: c)城市管廊、电缆隧道干粉灭火装置布置的间距不宜大于6m.
5.3局部应用灭火方式的保护对象及干粉灭火装置设置要求 5.3.1局部应用灭火方式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要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