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100 C 65 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 准 DB11/T 1322.19-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19: Sanitation enterprises 2017-06-28发布 2018-01-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1322.192017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评定内容. 4.1基础管理要求. 4.2场所环境. 4.3生产设备设施. 4.4特种设备.. 4.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4.6用电... 4.7消防.... 4.8危险化学品.
4.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5 4.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4.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5评分细则... 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8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23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26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32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49 附录G(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58 附录H(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73 附录I(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88 附录J(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与控制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66 附录K(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01 附录L(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02
DB11/T 1322.192017 前言 DB11/T13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一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第3部分:加油站: 第4部分:石油库: 第5部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第6部分:食品制造企业: 第7部分:饮料制造企业: 第8部分:纺织企业: 第9部分:服装制造加工企业: 第10部分:木材加工企业: 第11部分:家具制造企业: 第12部分:纸制品制造企业: 第13部分:机械制造企业: 第14部分:汽车制造企业: 第15部分:仓储企业: 第16部分:印刷企业: 第17部分:机动车维修企业: 第18部分:燃气供应企业: 一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 本部分为DB11/T1322的第1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北京环境卫生工 程集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刘欣艳、白永强、张旭、戴志锋、张浩、张馨月、马媛、尹朋建、张超、程伟、 张闻涛、祝国伟、王震亮.
DB11/T 1322.192017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9部分:环卫从业单位 1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环卫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的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4053.1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 GB4053.2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2部分:钢斜梯 GB 4053.3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10892 同定的空气压缩机安全规则和操作规程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1 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56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 50869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 GBJ22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CJJ/T 47 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 CJJ 128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规范 CJJ133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气体收集处理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DB11/T1322.1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环卫从业单位sanitation enterprises 从事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粪便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以及道路清扫保洁等工作的企 事业单位.
DB11/T 1322.192017 4评定内容 4.1基础管理要求 4.1.1通用要求 环卫从业单位的基础管理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2017第3章的相关规定.
并应依据安全生产需 要建立健全防火防爆、防风、防汛、防疫等管理制度.
4.1.2安全投入 环卫从业单位应保障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2场所环境 4.2.1厂房结构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4.2.2厂区道路 4.2.2.1厂区大门、出入口、厂区道路、道路安全设施应符合GB50187、GBJ22的相关规定.
4.2.2.2交通标志应符合GBJ22和CJJ47的相关规定,烟火管理提示应符合CJJ47的相关规定.
4.2.3车间 4.2.3.1车间内应实行定置管理.
4.2.3.2车间通道应满足相关人员和车辆进出,无堆放杂物.
4.2.3.3工位踏板应齐全完好,牢固可靠,且应采取防滑措施:坑、壕、池应设置盖板或护栏.
操作 位不应设置在安全通道上或跨越安全通道标记线.
4.2.3.4车间照明灯具完好率应达到100%.
4.2.4梯台 4.2.4.1作业梯台的结构件应牢固.
4.2.4.2钢直梯应符合GB4053.1的相关规定.
4.2.4.3钢斜梯应符合GB4053.2的相关规定.
4.2.4.4工业护栏、平台应符合GB4053.3的相关规定.
4.2.5防雷装置 4.2.5.1厂区内建(构)筑物应设置防雷装置.
4.2.5.2防雷装置应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每半年检测一次.
4.2.5.3填埋场堆体应采取有效防雷措施,并定期检测其避雷性能.
4.3生产设备设施 4.3.1一般要求 4.3.1.1设备设施危险部位应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