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29.020 F 25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322.62-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62部分:供电企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grade assessment of work safety Part 62:Power supply enterprise 2019-12-25发布 2020-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322.62-2019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2场所环境.. 8 3.3生产设备设施. 6 3.4特种设备... 16 3.5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 17 3.6用电... 18 3.7消防... 18 3.8危险化学品. 19 3.9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 19 3.10劳动防护用品使用. 19 3.11操作人员行为规范.. 19 4评定细则.. 2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一级否决条款. 2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基础管理要求指标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27 附录C(规范性附录) 场所环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57 附录D(规范性附录) 生产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60 附录E(规范性附录) 特种设备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78 附录F(规范性附录) 公用辅助用房及设备设施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95 附录G(规范性附录) 用电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66 附录H(规范性附录) 消防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14 附录1(规范性附录) 危险化学品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33 附录J(规范性附录) 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39 附录K(规范性附录)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40 附录L(规范性附录) 操作人员行为规范要素的安全生产等级评定细则. .141
DB11/T 1322.62-2019 前言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分为若干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安全生产通用要求: 一第3部分:加油站: ...... 第62部分:供电企业: ...... 本部分为DB11/T1322.2的第6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开发服务中心、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国网北京市 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郭希武、曹广月、索键、兰天一、郝春、鄂安河、李宁、王世武、白永强、谢 昱姝、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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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 1322.622019 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 第62部分:供电企业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供电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安全生产等级评定内容和评定细则.
本部分适用于企业安全生产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16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1锅炉房设计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229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DL/T548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 DL5027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A1131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DB11/T1322.1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 DB11/T1322.2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第2部分:通用要求 GBZ2.1工作场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3评定内容 3.1基础管理要求 3.1.1一般要求 一般要求应符合DB11/T1322.2的规定.
3.1.2安全生产责任制 应在三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 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 件.
3.1.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与人员
DB11/T 1322. 62-2019 3.1.3.1应以文件形式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重要事项进 行决策和协调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任安委会主任:安全生产主要领导、工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人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安委会:成员如有变动应以文件形式及时调整.
3.1.3.2应建立安委会工作职责和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要求.
3.1.3.3安委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或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间题,年底或年初应审议全 年安全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的工作要求.
3.1.3.4安委会会议应由安委会主任主持,特殊情况下可以委托其他领导主持:会议应作记录或纪要备 查.
企业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并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3.1.3.5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应健全,人员配备应足够.
3.1.3.6应建立涵盖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和职业卫生管理网络.
3.1.3.7安全生产管理的例行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例会,由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持,安全生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分析总 结一月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月的安全工作要求,会议应作记录备查: b)安全监督网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网会议,各部门安全员参加,传达每月安全会议精神,各部门安 全员汇报各部门安全监督情况.
提出下月安全监督重点: c)应定期或不定期的编制安全简报或安全通报,通报企业及行业安全事故(事件),吸取教训,改 进安全工作.
每月至少应有一期简报: d)班组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国家、上级或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和规定、安全 事故(事件)通报,分析班组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企业和车间领导应有计划的参加并指导 班组活动.
安全监督部门定期检查活动情况: e)班组应执行现场工作班前、班后会或进行一班三检.
班前进行当日工作危险点分析或风险分析, 班中(工作过程中)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班后总结工作成绩和不足: 询企业进行核实性评价: 9)应每年进行春季、秋季安全大检查: h)应按要求完成安全月活动及上级部署的其他安全活动.
3.1.4应急救援 3.1.4.1应急预案应根据有关规定报送上级,并通报有关应急教援单位(涉密部分除外).
建立电网调 度上下级安全运行预案报备制度.
应急预案中应急管理机构、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信息 应与实际相符.
3.1.5应急响应 3.1.5.1企业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积极开展事故救援: a)按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确定应急响应原则和标准: b)针对不同级别的响应,做好应急启动、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和现场教援、应急资源调配等应急响 应工作: c)当突发事件得以控制,无可能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应急指挥部可批准应急结束: d)明确应急结束后,要做好突发事件后果的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污染物处理、善后理赔、应 急能力评估、对应急预案的评价和改进等后期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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